时间:2025-03-02
涉及单位:北京都杰安防长沙县分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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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份投诉贵公司,退款服装费的事情,18175170760的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职工,故意偏向于公司,工作不作为,互相推脱,拖延时间,本人有录音为证据。贵公司故意罚款和扣绩效奖,都有工资明细表,贵公司的行为又打又罚,员工总能受得了,7个月年终奖,了无音讯,2023年11月份左右,在职工之家和国家信访局都投诉过贵公司,下达到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和职工之家,当时贵公司和行政部门双方讨论,赔偿700块钱,我没有同意,以后就不了了之,,本人四级残疾,望请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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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调查核实,您于2021年2月1日入职北京都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县分公司,2022年8月22日该公司以您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您反映的2023年7月份投诉该公司退款服装费的事情,执法队员立即介入处理,于2023年7月21日返还您服装费1100元整,您本人签字确认,不存在执法队员故意偏向于公司,工作不作为等情况。关于您反映的故意克扣员工年终奖和乱罚款问题,公司依据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每月总评结果核算您的绩效等级并按考核标准发放了您的绩效工资,且您的劳动合同内关于劳动报酬未包含年终奖,该公司认为不存在故意克扣年终奖和乱罚款的问题。现公司与您因核算、发放绩效的金额存在较大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五项:“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争议”的相关规定,执法队员建议您带上相关材料向长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0731-84012406)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您留言的回复。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反映,可拨打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0731-85252110,执法队员将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执法工作的支持、监督和理解!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