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01
涉及单位:湖南资兴市唐洞街道办自然资源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从去年9月到现在天天找湖南省资兴市唐洞街道办自然资源所刘树林所长推诿,乱作为。一直不肯批,一户一宅基地。还说现官不如现管,告谁都没有用。难道农民就找行政机关就这么难。
留言人电话15173528116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对唐洞街道工作的支持,您反映“审批建房迟迟不审批发证”问题,唐洞街道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处理。经核查,农村建房申请人为您的儿子,唐洞街道文昌阁村新屋组村民文某,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一家于2024年8月13日正式取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是进行地基平整施工时,未按照审批的规划许可施工。经现场勘查,存在以下问题:实际施工位置向东位移8米多,影响整体规划;因位置偏移,致使另外一户建房户无法在规划范围内施工,产生矛盾纠纷停工;建设时新开挖的坡体深度超10米,面积过大过深易造成地质灾害隐患。
唐洞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多次现场实地踏勘并要求整改,街道办事处执法大队于2024年12月6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您未按要求进行整改。
您未按照批准位置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唐洞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撤销您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您建房审批进行重新规划设计,重新选址认证。
根据国务院《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拟用地建房需要征求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的意见。但是目前由于村组80%以上村民及相邻宗地权利人没有在您的《农村宅基地审批全程管理表》上签字表示同意,导致相关申报资料并未呈报到唐洞街道办事处审批。
二、相关法律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四)国务院《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文件,“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再次感谢你的监督和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0735-3322652,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资兴市唐洞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审批建房迟迟不审批发证”。经我局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及现场踏勘,投诉人的儿子于2024年8月13日取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在地基开挖施工中因与邻居产生矛盾纠纷停工,后经实地勘测发现其未按《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要求施工,实际向东位移8米多,致使另外一户建房户无法在规划范围内施工,影响了村组整体规划。为了协调处理该户的建房问题,唐洞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多次实地现场踏勘并要求现场整改,但该建房户一直未按要求整改。另外,建房户在建设时切坡过陡面积过大过深,坡体深度超10余米,造成地质灾害隐患。鉴于以上情况唐洞街道认为需对该户建房重新规划设计,重新选址认证,并收回原审批资料,要求其重新按程序申请建房。但因该建房户未按原规划审批建房,相邻宗地出现矛盾纠纷等原因,村组80%以上村民及相邻宗地权利人不同意在其建房申请表上签字同意而导致其申报资料并未呈报到唐洞街道办事处审批。另经听取投诉人提供的录音,唐洞自然资源所所长刘树林同志一直都是在耐心地为投诉人解答相关办理政策和如何办理的程序,并未因先农村宅基地审批不属于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而推诿,乱作为,也并没有出现服务态度恶劣的情形。
建议投诉人与原审批机关唐洞街道办事处就相关审批事项进行沟通,核实投诉人施工建房位置是否村庄总体规划。
资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