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24
涉及单位:网岭傎党委政府、兴和村村委会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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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
我是攸县网岭镇兴和村周佳组村民杨丙秀(电话13787095505)。2024年6月,我家个人自留地(约0.3亩)被攸县电网公司强制征收(征收时本人不知情),建设高架线路支架,连同工程作业共损毁山茶树41棵,桐树43棵,其中有26棵山茶树被埋在土堆里,无法查找。自留地被强制征收15天后,本人才知道此事,村干部仅以山茶树15棵(按80元/棵)、桐树43棵(按15元/棵)进行补偿。2024年10月底我村周佳组组长王敏送来补偿款共1695元,未出示补偿款清单,也未安排签字。现向省长反应情况如下:
1.我家山茶树为1993年栽种,平均每年每棵山茶树可产山茶籽约50斤,可生产2.5斤山茶油,平均每棵至少能收入100元,15棵山茶树每年可创收1500元,20年至少创收3万元。
2.桐树树龄近30年,平均每棵市场价应在100元以上,因征收时没有提前告知,且一直不知情,机械作业时所损毁树木全部被埋在土里且时间较长,导致无法出售,全部损毁,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达4300元。
以上,农民杨丙秀认为补偿款标准太低,严重损害自家利益。2024年11月30日本人向省平台反应此事后,网岭镇政府安排专人去核查。反馈结果(附2024年12月13日反馈内容),网岭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认为在农村开展国家电网建设,占用农户林地、清除农户林木、果木前不需要通知农户,对农户家进行低价补偿、让农户受些损失是应该的。为此,网岭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否认强制征收一事,并对兴和村班子的工作方式方法表示支持,对补偿过低一事表示认可,不需要实事求是去做工作。
本人请求省政府安排专人对网岭镇党委政府开展群众工作不当做法据实调查,并督促相关部门补偿我家经济损失34300元。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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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镇高度重视,网岭镇政府负责110千伏线路工程的镇项目推进办罗鸫、刘欧及兴和村书记彭跃飞一起到杨丙秀家中说明情况,此次110千伏线路施工征收,所有征地青苗补偿都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的,事先已经通知村民,当时杨丙秀因私事未在现场,施工当天镇村干部及项目双方都在现场,周佳组组长王敏及大部分村民在场见证下进行了合法施工,事后村干部已及时告知相关情况,按山林地经济林、用材林、花卉、药材补偿标准,茶树按70元/棵、松树按15元/棵,送上青苗补偿资金1695元(茶树15棵、松树43棵),杨丙秀亲笔签收,当时杨丙秀丈夫表示认可,共有六户居民领取青苗补偿款,且都已签写补偿清单。特此回复。
网岭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日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反馈的信息,网岭镇人民政府已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请耐心等待后续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