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23
涉及单位:娄底市商务局、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娄底市娄星区顾家家居全屋定制店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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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2-23
涉及单位:娄底市商务局、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娄底市娄星区顾家家居全屋定制店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市本级
本人于2024年3月9日与位于418建材市场娄底市娄星区顾家家居全屋定制店签订《最美明星家庭总部展示合同书》,约定由其提供家居定制服务,并支付预付款50000元。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1. 合同主体混乱,涉嫌欺诈,合同效力存疑,涉嫌违法操作
- 合同盖章名称与签约甲方名称不一致:合同文本中甲方名称为“娄底顾家家居旗舰店”,但所盖公章为另一名称(娄底市娄星区顾家家居),且该公章对应的工商主体不存在,导致合同主体资格存疑。
- 收款方与合同甲方名称不符:预付款实际支付至“娄底市经济开发区顾家家居沙发软床经营部”账户,但该公司与合同甲方无关联,且收款方主体已歇业,涉嫌资金流向不明。
2. 高额违约金条款未履行告知义务
- 合同中约定合同总金额30%违约金(即23600元左右),但消费者以为是预付款不需违约金不是定金而在合同上签字,系签约后商家开具的收据告知为定金且违约需付30%违约金,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六条。
3. - 根据《民法典》第144条及第148条,合同签订时若一方主体已注销,合同因“主体不适格”或“欺诈”可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三、具体诉求
1. 确认合同无效
2. 全额退还预付款50000元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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