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22
涉及单位:岢岚县交通局
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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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2-22
涉及单位:岢岚县交通局
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西豹峪乡井条村村民。2024年3月,岢岚县交通局在修建旅游路过程中,未经我方同意,强行铲毁了我家位于井条村的耕种土地以及路旁种植的中药材。这一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种植耕地现有的模样。事件经过2024年3月,岢岚县交通局在未与我协商、未进行任何补偿通知的情况下,开始在井条村修建旅游路。施工过程中,我家的种植土地及路旁种植的中药材被强行铲毁。事发后,我多次与交通局沟通协商,希望妥善解决此事,但交通局一直推脱责任,拒不承认相关行为。乡政府调查结果在多次协商无果后,我向西豹峪乡政府反映了这一情况。乡政府工作人员于2024年11月进行了实地调查,并确认了交通局修路过程中确实存在毁坏我家种植土地及中药材的行为。然而,尽管乡政府已确认情况属实,但岢岚县交通局的回复和处理方式却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岢岚县交通局在处理此事时,表现出明显的推诿和隐瞒态度。他们不仅拒绝承认自身责任,还对乡政府的调查结果不予理会,导致问题至今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诉求1. 明确责任:希望相关部门对岢岚县交通局的行为进行调查,明确其在此次事件中的责任。2. 合理赔偿:要求交通局对我家因土地及中药材被毁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赔偿。3. 公开道歉:希望交通局就其不当行为向我及受影响的村民公开道歉。4. 规范管理:建议上级部门对岢岚县交通局的管理进行审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此次事件不仅涉及我个人的权益,也反映出基层部门在执行项目过程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和对百姓权益的忽视。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切实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避免“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现象继续发生。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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