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21
涉及单位:安乡县城市经营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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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1月
地点:安乡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事件:克扣80%员工1月份工资每人3000元
事件背景:该单位下属子公司(宏泰建筑开发有限公司)联合第三方销售团队楼盘及商业销售业绩不佳,前董事长搞一言堂规定公司每个员工或部门必须在一个月内出售或出租该公司楼盘或商业的硬性任务,未完成的指标的罚款3000元。
工资条已查找不到了,电话咨询该公司办公室人人知晓。
不需要律师援助,人人知晓的事情。
请问一下,这样恶意扣薪是否合法合规。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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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你好:
针对你所提出的问题,我公司向你和平台作如下回复:
经投公司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企业,有自主经营管理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在经营管理、市场准入、财务操作、人力资源管理等多方面的权力界定。《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薪资待遇水平。
2021年底,公司出于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的出发点,经公司决策慎重决定:动员全公司力量发动各自资源对外进行空置门面的招租,起草制定出面向全公司员工下发的《经投公司全面推进商铺门面招租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了绩效考核奖惩办法,未完成的按标准扣罚年终绩效工资,完成的按办法给予奖励。
通过此次激励机制,县内洲沚园、碧桂园一期空置门面在规定时间内去化率达70%,圆满地完成了既定目标。2个小区商业配套基本成型。同时为体现公平公正和奖惩结合,对于超额完成任务的员工给予激励奖励,对于未完成目标、未完成对应工作量的员工也实行扣罚。对于网友提出的恶意扣罚和违反《劳动法》的表述我公司认为不合理,但也体现了公司当时对政策的解读存在未到位的情况。下一步我公司将吸取工作经验,搞好工作同时也会及时给员工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和政策要求解答。
安乡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