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18
涉及单位:岳阳市水务集团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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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湖南省岳阳市经开区通海路管理处北港社区富兴御城小区的业主,由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富兴御城项目共有1710套住宅、237套商铺,小区分为高层住户与洋房住户,高层住户于2021年9月30日被开发商登报《岳阳晚报》通知收房,洋房住户于2022年4月27日被开发商登报《岳阳晚报》通知收房,在验房期间,我们发现室内、外供水管道全部采用了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衬塑复合钢管(外层镀锌、内层为塑料聚乙烯),此管材缺点在于接口处容易生锈污染水管内部且寿命短,违反了《湖南省城镇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技术导则》(岳建函[2019]215号,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关于“生活给水管道及配件均应采用食品级(S304)及以上等级不锈钢材质”的规定,均应就是都应该,全部应该使用,开发商自建二供项目,立项时间2021年8月18日项目编号EG210047,二供管道为镀锌钢管或衬塑复合钢管(外层镀锌、内层为塑料聚乙烯),由水务集团二供公司安装挂表。2015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文,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性,将保障二次供水安全提升到改善民生和国家反恐战略的高度,同时鼓励供水企业实行二次供水专业运行维护。2018年,市政府将《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纳入全市立法范畴,并于2018年12月21日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我市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2019年1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4号令公布,根据2021年2月7日岳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公布的《岳阳市人民政府〈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改)办法中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9年3月1日施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新建的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维护管理。针对既有的二次供水设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不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既有二次供水设施需改造后经验收合格,产权人或物业服务企业与供水企业签订委托协议,方可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如今,富兴御城开发商自2019年3月底4月初开盘预售,2021年9月30日高层住宅交房以及洋房住宅都是使用的衬塑复合钢管(外层镀锌、内层为塑料聚乙烯),即使不能否认这个管材基本上能满足一般的建筑供水要求,但是我们要否认它的缺点,就是管件连接部位容易造成水质污染,这个是跟国家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性,将保障二次供水安全提升到改善民生和国家反恐战略的高度,同时鼓励供水企业实行二次供水专业运行维护,与《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出发点以及中心思想是有违背有冲突的,供水安全牵动人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全国上下都在加快二次供水的实施与管理,开发商建房时忽略了关系住户身体健康的饮用水系统的建设。为降低成本,二次供水设施质量低劣。多次反映此问题,住建部门都是答复符合规定,已通过验收,存在失职渎职,已验收就必须用事实说话,公开二次供水验收表,以及开发商与水务集团的《二次供水移交委托运营协议书》岳阳市住建局给我们业主的回复是:“关于自来水管材质问题。富兴御城国际小区(一期)采用的自来水供水管材为衬塑钢管,符合当时技术规范要求,原岳阳市施工图审查中心于2018年11月15日为该项目颁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在市政府出台《岳阳市城市供水二次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并于2019年3月1日执行后,市住建局于2019年8月15日出台《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技术导则(试行)》,要求新建楼盘立管和入户管采用薄壁不锈钢管。根据“法律不追溯既往”的原则,富兴御城国际小区(一期)2018年审查合格施工图具有法律效力,供水管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要求。”
对于这个回复我们认为:富兴御城小区的水管情况不适用于“法律不追溯既往”的原则,因为湖南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岳阳中奥名居小区在2021年的交房延期诉讼判决书中开发商提出一条由于政府行为导致的延期交房中说到:“2019年11月13日,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云达公司下达了《关于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整改的告知函》,要求将已经安装好的塑料水管全部更换成不锈钢水管,整个小区水管拆除和重新铺设花费了2450000元,对工期也造成了延误。”(此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可查)
富兴御城只是审图通过,没有做项目立项,中奥名居是已经安装好,为什么中奥名居交房在富兴御城之前,都要按照《关于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整改的告知函》整改,而富兴御城可以开后门呢?岳阳住建局这种双标做法严重损害了我们一千多户业主利益。2021年9月30日,富兴御城只是以邮寄的方式给业主寄出《入伙通知》而不是交房通知,交房至今未看到三书一证,不能办理房产证,我们业主于2021年10月8日到岳阳市质监站要求查看竣工备案表,当时质监站两个站长与富兴地产高层以及5个业主代表会议沟通,均表示通过合格验收,有竣工备案表,经查明,富兴地产于2022年4月20日取得富兴御城小区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022年6月16日取得富兴御城小区《房屋测绘报告书》,在质监站与住建局的操作下,此时已违规交房259天。岳阳市住建局执法不公平,屡次为富兴地产这种无良开发商开后门,岳阳经开区的翰林华府小区就在富兴御城附近,2021年3月交房的小区,同样收到《关于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整改的告知函》,(水务集团内部员工告知我们并且让我们观看了翰林华府小区水泵房的宣传片)并且整改以后的水管与泵房成为岳阳市水务集团的示范性小区。由此又可见岳阳市住建局搞双标执法行为很明显。如今我们一户一表的入户水表没有加装止回阀,导致整个小区用水用量不稳定,整个小区出现了2024年10月到2025年2月的抄表数出现问题,前几个月抄表数低,导致2月抄表累计了前面几个月的用水量达到了阶梯价收费,初八就反映的问题,如今一直没有处理,我们的诉求是,要求岳阳市水务集团出具《二次供水移交委托运营协议书》,水表加装止回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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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岳阳市水务集团水务通报装系统数据查询,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向市水务集团提交富兴御城基建用水申请,我集团相继出图并安排施工。2019年2月26日,向市水务集团提交二次供水总表立户申请。后续经集团相关部门对挂表前二次供水项目验收,未达到相关规范及标准,故总表未挂。
经多次协商,双方于2021年8月17日,签订《新建建筑二次供水工程自行组织建设协议》,由于富兴御城自建部分,包括供水管道材质、泵房设备、安防等要求,并未达到《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技术导则》的要求,由于交房时间紧,根据市里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居民用水需求,我集团对其自建工程进行让步接收。建设方同意后续进行整改,并在合同文件明确如下:甲方对自行建设的工程部分(含室内供水管道、泵房设备、安防等)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质保期8年。因甲方自建部分的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由甲方负责。
签订协议后,我集团进行了室外市政管网开梯及高层管道井远传智能水表的安装施工。其开发商自建的地下室管网、立管、泵房设备、泵房安防等部分,由开发商按相关规范整改后,我集团再进行整体验收接管。
截止目前,开发商并未进行后续整改及问题处理,且目前我集团并未与开发商或物业签订委托移交协议,建议用户与建设单位协商处理小区相关问题。
岳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