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天鹅到家合同违约

时间:2025-02-17

涉及单位:长沙市天鹅到家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地区: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

2024年9月1日,我在南昌市红谷滩天鹅到家门店了解月嫂服务,并与天鹅到家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当场支付定金 3000 元整。当时天鹅到家承诺定 35 天金牌月嫂将赠送 7 天标准月嫂服务(价值 2369 元)。2024 年 10 月 27 日,我与天鹅到家正式签订 35 天金牌月嫂合同,合同约定由月嫂彭燕萍为我提供服务 。在签订金牌月嫂合同过程中,我询问关于 7 天标准月嫂的合同事宜,天鹅到家工作人员表示后续会签订,然而在后续多次询问时,天鹅到家工作人员却一直拖延未签。

2025 年 1 月 6 日,月嫂正式上户,我依约支付了尾款 13370 元。但在上户过程中,原定的彭燕萍月嫂因感冒不能上户,天鹅到家工作人员更换为王昭梅月嫂,我理解并接受。在金牌月嫂即将下户前几天,我按照约定联系被告工作人员安排赠送的标准月嫂于 8 号上户,天鹅到家工作人员却称月嫂感冒了无法安排。我要求更换其他月嫂,天鹅到家工作人员却回复赠送的月嫂不能换人,此前天鹅到家从未提及此限制条件。之后天鹅到家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安排人员上户。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