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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长沙灰埠小区北区阳光二手车

时间:2025-02-16

涉及单位:阳光二手车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您好!我是易湘杰,联系电话1867003****,现怀着极度的愤怒和无奈,向您反映我在长沙金鹰机电市场附近的阳光二手车遭遇的购车欺诈事件,恳请您能为我主持公道,帮助我退车退款。

2025年2月15日,我在某二手车平台上看到[阳光二手车]发布的一辆高性价比车辆,广告中车辆的配置、价格及车况描述都十分吸引我。于是,我按照平台提供的联系方式,前往该二手车商处看车。然而,到达现场后,工作人员却称该车被同事开出去了,随后又说车坏在了路上。就在我准备离开时,他们极力向我推荐另一辆车,声称是朋友寄卖的,性价比同样很高。在他们的再三劝说下,我进行了试车,当时并未发现明显问题。

但当进入屋内签订合同、付款后出来办理相关交车手续时车辆突然出现故障。我当即表示不想购买此车,可车商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逼迫我高价买下现在这台英朗问题车。无奈之下,我只能被迫完成交易。

购车后,我对车辆进行了仔细检查,竟发现副水壶里面有乳化机油,这表明车辆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很可能之前就有过发动机故障。我第一时间联系车商,要求退车退款,可他们却对我的诉求置之不理,完全不顾及我的合法权益。

此次购车经历让我身心俱疲,经济上也遭受了重大损失。我认为,阳光二手车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相关规定,存在明显的欺诈和强迫交易行为。

现我恳请贵单位能够介入调查,核实上述情况,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责令[阳光二手车]退还我全部购车款20800元,并赔偿我因购车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用、车辆检测费用等。

我将全力配合贵单位的调查工作,提供所需的一切证据材料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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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长沙县委网信办 2025-02-27 15:35:14

    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致电您了解情况并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已退款。

    如果您有其他的意见或建议,可直接与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湘龙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731-85477440。感谢您对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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