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14
涉及单位:长沙县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长沙县房产执行错案盼公正裁决
在长沙县,刘少益和周松梅正深陷一场房产执行的困境,急需社会关注与帮助。
事情源于申请执行人唐汉秋对徐建良、何小兰、刘新华的执行案件。因未查到其他被执行人财产,长沙县法院竟将刘新华从傅立恒处购得的长沙县安沙镇谭坊新村房屋列为拍卖对象。但此房产早于 2016 年由刘新华转让给我们,2017 年 1 月 15 日我们补签《房屋购买协议》且支付房款,周松梅 2016 年 5 月已将房屋出租,我们实际占有使用多年。
刘新华并非村集体成员,其从傅立恒处购买宅基地使用权本就违法。即便不考虑我们的购买行为,该房产也不应认定为刘新华所有。何况我们已合法交易并实际掌控。然而,长沙县法院在执行(2020)湘 0121 执恢 691 号案件时,不顾这些事实,驳回我们的执行异议及异议之诉,执意拍卖,还要求承租人将租金付给法院,这毫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我们恳请媒体介入,监督长沙县法院重新审视此案,依法纠正错误裁定,停止对我们的不合理强制执行,还我们合法房产权益,让法律公正得以彰显,保障普通百姓的合法财产不受侵害。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留言所涉案件正在执行中,长沙县法院此前已就案件情况多次与您沟通。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与长沙县法院执行局联系(0731-81888110、81888060)。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长沙县人民法院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