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13
涉及单位:湖南永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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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我公司(湖南省辰波建设有限公司)与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江永分公司(现湖南建工集团二公司)签订了《江永县永明河综合治理项目路灯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保修期2年。该工程已于2021年1月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移交使用,于2024年5月完成结算审批,结算价为46.5万元。项目建设单位为江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 湖南永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约定,安装完成后支付至该批次合同价款的70%;结算审核完成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结算工程造价的95%。
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多年,保修期也已过去2年多时间。然而总包单位仅支付工程款28.5万元,支付比例仅62%,剩余18万元至今未支付。尽管我公司多次与其沟通协商,却以建设单位未办理结算及未付款为由长期拖延,拒绝支付剩余款项,这给我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周转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经在本网投诉并协调沟通建设单位,江永分公司项目部在今年1月17日同意节前结清剩余款项,我公司在1月25日与项目部财务对账完成并开具了相应的发票,项目部答复已委托建设单位在节前付款,但目前并未收到相关款项。
恳请相关部门体恤民营企业的生存困难,督促建设单位和项目部履行支付义务,协助我司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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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在《湘问·投诉直通车》发布的《湖南建工集团二公司长期拖欠我司工程款》帖文收悉,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我公司立即与项目承包方取得了联系,并将投诉人反映的事项告知项目承包方;本项目我公司已根据完成工程量按合同约定支付比例,给付施工单位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目前结算资料暂未完成评审。
感谢对永明实业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公司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5755351。
湖南永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已转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感谢您的留言。
江永县委网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