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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福天誉配套设施不完善就交房停工的投诉

时间:2025-02-06

涉及单位:湖南徐福实业集团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

尊敬的政府部门领导:

您好!

我们是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徐福天誉3栋的业主,现就徐福天誉3栋项目开发商严重违约、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情况向您反映,恳请政府部门介入调查并督促开发商尽快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徐福天誉3栋项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23年6月,然而至今已超过一年半,开发商仍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交房。据我们了解,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挪用资金,导致工程建设严重滞后。截至2024年12月17日,开发商在未完成水、电、消防、路面硬化、大厅装修等配套设施施工的情况下,单方面宣布交钥匙,试图强行交房。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我们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具体问题如下:

1. **配套设施未完工**:水、电、消防等基本生活设施尚未施工完毕,无法满足正常居住需求,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 **工程质量存疑**:由于资金挪用,施工进度和质量无法得到保障,业主对房屋的整体质量深感担忧。

3. **开发商单方面交房**:在配套设施未完工的情况下,开发商单方面宣布交钥匙,试图逃避责任,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我们作为普通购房者,倾尽积蓄购买房产,却遭遇如此不公待遇,深感无奈和愤慨。为此,我们恳请政府部门:

1. **介入调查**:对开发商挪用资金、违规操作等行为进行彻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督促整改**:要求开发商立即复工,尽快完成水、电、消防、路面硬化、大厅装修等配套设施的建设,确保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

3. **保障业主权益**:协调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制定合理的赔偿方案,弥补因延期交房给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

我们相信,在政府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我们的合法权益一定能够得到保障。希望政府部门高度重视此事,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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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新田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5-02-28 16:51:28

    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徐福天誉3栋项目开发商严重违约、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徐福天誉项目,位于龙泉街道金陵大道与双碧街交叉口西北角。是湖南徐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开发该项目在我县注册成立的新田县诗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根据开发商与购房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徐福天誉项目1号楼交付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2号楼交付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3号楼交付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5号楼交付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项目于2022年1月停工,徐福天誉项目1、2、3、5号楼栋均存在逾期交房。

    为此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建工作专班,开展项目复建工作,要求开发商积极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项目进度,2022年5月项目复工。2023年8月1日,项目1号楼已完成建设任务并交钥匙;2024年2月1日,2号楼已完成建设任务并交钥匙;2024年12月17日,徐福天誉开发商发出3号楼交钥匙通知;目前5号楼已封顶。

    1.关于开发商挪用资金、涉嫌违规操作问题。2023年,县住保中心、监管银行和开发商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使项目建设资金处于监管范围内,我县对徐福天誉楼盘实施了一楼一策的工作方略,成立了保交楼工作专班,我县公安机关对该企业法人进行了司法控制,部分抽逃的建设资金已从总公司追回,项目现正常建设中。2023年4月,我县公安机关对新田县诗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刑事措施。对新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资金监管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

    2.关于要求开发商立即复工,尽快完成配套设施建设问题。因近期阴雨天气,项目建设人员暂未复工,我局已督促开发商尽快组织好相关人员复工复产,完成项目后续建设。目前项目已复工。

    3.关于反映的经济赔偿问题。该问题属业主与开发商民事合同纠纷,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推进项目建设情况,我县已成立以司法局为牵头单位的工作专班,工作组定期召开由县级领导、开发商负责人、业主代表参加的会议,及时准确通报项目进展,搜集解决业主提出的合理诉求。同时,为使项目如期开展工作,项目资金已建立专管专户,由工作专班进行监督,确保项目筹措资金全部用于建设。我局将继续密切关注徐福天誉项目的工作进展,加强与工作专班的联系,督促开发商尽快完成剩余工程进入验收环节。



    新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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