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04
涉及单位:长沙师范学院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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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2-04
涉及单位:长沙师范学院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本人自2024年9月入住长沙师范学院金岸宿舍以来,室内温度持续超标,学校其他宿舍设有空调,唯独本栋宿舍无空调无独卫,学校也未将本栋宿舍人迁至新校区。
学校官网阳光服务、舆情反映等渠道多次向学校、老师反映,并未得到明确回复,仅仅是“学校根据综合考虑”,无具体时间表。
1.根据《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建设标准》(湘教发〔2020〕12号)第15条:学生宿舍应配备基本温控设施,保障室内温度不高于32摄氏度。
2.同属长沙高校的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已于2022年实现全部宿舍空调覆盖,而我校新校区宿舍(北校区)已配备空调
3. 宿舍楼电路老化,若学生私自使用大功率电扇存在火灾风险,且学校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
4.学校校内资源不平衡,作为同等缴纳学费的在校生,我们遭遇的资源配置差异已违反《教育法》第42条规定的平等受教育权:
北校区:6人间带空调/独立卫浴
金岸宿舍:6人间无空调/公共浴室
5.近三年搬迁承诺未兑现:
- 2021年校务会议记录显示'2023年完成老校区改造'
- 2024年最新答复仍为:等待学校统筹安排
恳请相关部门督促:
① 2025上半年年完成空调安装或提供临时降温设备
② 按《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退还超标高温期部分住宿费
③ 建立极端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或应对办法,合理分配学生资源,解决学生资源不平衡问题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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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长沙师范学院属于高校,其监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县职能部门无权管辖,建议您向湖南省教育厅反映相关问题。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留言的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监督和理解!
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