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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禁毒办不依法依规处理公职吸毒人员

时间:2025-02-03

涉及单位:耒阳市禁毒办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吸毒是违法行为,普通老百姓吸毒被抓可以说前途尽毁,人生无望,并且连累几代人。可是耒阳市水利局却有这么一位公职人员谷某某,吸毒被抓多次,仍然工作无忧,令人惊讶,该人于2013,2014年因吸毒多次被公安机关抓获,且于2014年到2016强戒两年,吸毒强戒人员时间两年之后都能继续上班,百思不得其解, 在强制戒毒的2年时间内,该人没有被开除编制,此人强戒后还能继续保留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在耒阳市水利局上班,领取工资.根据2014年5月15日,国务院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共十章 44条),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及在我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中明确规定了公职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组织赌博、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明明有规定,耒阳市纪委和耒阳市禁毒办不依照规定开除谷某某,不要拿停发强戒期间两年为发工资为借口,这不是依法依规处理,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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