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01
涉及单位:御溪湖畔第二届业委会.万鼎物业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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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业委会与万鼎物业联合强行收取小区业主地面停车费,理由是地面停车位全部属于开发商,小区没有公共停车位。一个公告就让全体业主的公共车位变成了开发商的,有业主到市规划局确权登记科了解咨询得到的答复是:确认小区地面无车位产权,物业负责人在协调会上也承认拿不出产权证明。既然拿不出产权证就不能证明是开发商所有,而业委会凭什么就认定是开发商的,是利益捆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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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0年第180号文件《关于御溪湖畔小区修建性规划方案和建筑方案设计批复》,该小区规划有177个地面车位。目前,相关部门没有该小区的征地面积分摊表,也没有全体业主面积总分摊表,只有全体业主建筑面积表。另外,开发商售房合同补充协议第九条约定了出卖人拥有会所、幼儿园、架空层、地下及地面车位的所有权和经营、使用、收益权,买受人对此无异议。当事人所产生的的合同纠纷建议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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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仙岭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