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25
涉及单位:长沙凯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沙市万科物业服务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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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万科森林公园于2024年6月12日购买了一套15栋1层103的房屋,在12月29日收到收房通知前往验房时,发现在我房屋客厅,次卧,主卧窗户正南方的上风口不足6米处设置了垃圾收集点,摆放了4个垃圾桶,当天我向交房大使提出了需要整改,随后又发了整改报告,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开发商一直以领导没时间为由拒绝整改。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 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 规定,因此,垃圾桶的设置应当不影响到业主的正常生活。如果垃圾桶的 设置对业主生活已经或即将造成实质性影响,业主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消除影响,同时垃圾桶的设置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避免对个别住户造成 过度影响。小区垃圾桶的摆放和管理须结合小区布局、居民需求和垃圾分 类要求合理设置,一般建议将居民楼与垃圾桶的间隔距离设置为 10 米左 右,并应设置在住宅的下风向和较隐蔽处。当时在购买房产时销售顾问隐瞒了房子的不利因素,发给我的沙盘图上并没有标注垃圾收集点,而沙盘上标柱的15栋东南侧垃圾收集点,实际在交房时并没有设置垃圾点。我买套房子实属不易,这也是我在长沙的唯一住房,我也向物业反映了情况希望他们能和开发商协商另寻一处合理地方安置,也一直没有得到回复,现肯请有关部门能帮我解决,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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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森林公园46地块生活垃圾收集点是按规划报建建设,依据项目报建图,该地块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在购房不利因素中有提及15栋南侧设有若干垃圾收集点,临近住宅可能存在异味等影响。社区已经督促物业及时清理点位周边垃圾,加强管理,积极与小区业主沟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