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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诉苏仙区法院立案庭对应当受理的案件无任何理由驳回,也不作任何解释,还拒绝与当事人沟通

时间:2025-01-13

涉及单位:苏仙区法院立案庭及其庭长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

我是投诉人莫权昇(案涉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我于2025年1月2日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上向苏仙区法院提交原告为重庆星睿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为邱好云的金融不良债权追偿权纠纷民事立案,而就在当天,苏仙区法院在没有其他任何书面理由的情况下,就以”本案不予受理“为由,仅6个字直接驳回我的民事立案申请,真是令人乍舌。在我对苏仙区法院驳回立案的原因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于2025年1月7日下午3时46分打通苏仙区法院立案庭电话0735-2280702,询问驳回我的民事立案的理由是什么,以此想要得到一个明确的结果,而接电话的女工作人员在听到我起诉的案由为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且原告是通过债权转让后提交的民事立案后,立即告知我:”此类案件我们是不予受理的(原话)“,我立即询问究竟是为何不予受理,请给我一个具体的理由,这样直接说不予受理太过草率,并且不负责任,我的起诉完全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登记要件。在我继续询问具体理由时,该女工作人员告知我她不懂具体原因,并告知我立案庭庭长办公室电话:0735-2896319,让我联系庭长沟通此问题。我于2025年1月7日下午3时54分打通该电话,接通电话后,我告知我的的情况,表明想要与庭长沟通为何无理由拒绝立案,接电话的女工作人员告知我她们庭长在开会,并且整个下午都会开会,让我改天再联系。我与2025年1月9日下午2时19分再次拨通该庭长办公室电话,在我说明来意后,接通电话的男工作人员又说,他们庭长又在开会没空,让我过会儿再打。我于当日的下午3时10分、3时11分、3时45分拨打该电话均是无人接听。我又于第二天,2025年1月10日上午9时34分、9时37分拨打该电话均无人接通,且第二次是接通中被人为主动挂断(因为是在振铃几秒后直接被挂断)。我又于2025年1月13日上午11时20分再次拨打该电话,仍然无法接通。在上述的立案庭庭长办公室电话一直打不通,且人为拒绝与我沟通期间,我于2025年1月7日下午3时57分、1月9日下午2时19分、1月10日上午9时37分、1月10日上午10时4分、10时15分1下午3时1分多个上午下午工作日,工作时间点内拨打立案庭的电话,均无人接通。

至此苏仙区法院立案庭及其庭长完全拒绝与我联系沟通。我想质问苏仙区立案庭一声:本案件为何无任何书面,口头解释与书面驳回受理裁定,就草草的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上仅仅以”本案不予受理“拒绝我的立案申请?且在我想要主动联系立案庭及庭长沟通问题,解决问题,想要以一个当事人的身份了解本案件为何会如此人为搁置的情况下,为何一直不愿意与当事人沟通?庭长一次又一次的”开会“,电话中一次又一次的推诿,直至电话直接无法接通,我有理由相信是庭长授意工作人员故意而为?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安全地带“。

首先作为一地法院立案庭的专业人员,对自己立案庭为何驳回我的申请的原因毫不知情,到庭长这里就直接拒绝听取当事人意见,拒绝沟通,就连让当事人”死“都”死“的不明不白,使得我无法通过合法途径联系法院解决司法困境,永远被苏仙区法院立案庭及其庭长筑起的”高墙“阻挡在外。这难道就是作为荣获“全省先进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等多项荣誉的苏仙区法院的作风?作为曾被高度评价的法院,苏仙区法院的做法与这些荣誉完全不符,简直是对其声誉的亵渎。

对于苏仙区法院立案庭对我的种种行为,作为当事人我感到非常失望。反观年受理案件量比苏仙区大一倍的在苏仙区法院隔壁的北湖区法院,在本人递交与本案一摸一样案情的民事立案申请后,其立案庭工作人员和庭长对案件认真审查,且直至现在,本人也一直与其能保持电话畅通,并愿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没有武断的将当事人无理由阻挡在司法程序之外。如此对比下,更显现出苏仙区法院立案庭及其庭长的不专业,不尽职,不负责,不作为!

到最后,本人只是向在苏仙区法院申请一个民事立案,依法请求司法机关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但苏仙区法院不但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本人申请的案件,还拒绝与当事人进行任何沟通,本人合法合理的请求却在苏仙区法院遭受此种待遇!令人气愤!

本人诉求:请求苏仙区法院立案庭及其庭长主动联系本人(本人电话:13983218810/15730717550),文书送达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金科中央公园城22栋)告知本人立案庭为何无理由驳回案件,以及为什么要拒绝与我沟通,是否有苏仙区法院立案庭不好明说的隐情?如坚持不予受理,坚持不与当事人沟通,就请依法下达不予受理裁定书!让本人可以依法上诉,以请求郴州市中院明察秋毫!而非如此对待本人!让本人无法进入诉讼程序,造成本人的巨大损失。

郑重说明:以上所陈述的事实与理由,以及提供的相应证据均为真实、合法、有效,且本人已尽到充分的收集和提供证据的义务,若因证据不真实、不合法或无效给苏仙区法院立案庭及其庭长造成损害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本人本人在此投诉后,将依法向12368投诉热线,苏仙区法院督察室投诉举报,并依法向苏仙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并会依法向苏仙区纪律检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反映此情况,书面向中央巡视组反映此情况,并采取不中断的上访维权,亦不排除向社会各公众平台公布所有相关资料,让社会各界关注此次的司法执法过程,并以此来维护法律尊严及本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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