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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被打烂房子可派出所不给立案的求助

时间:2025-01-13

涉及单位: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叫廖国会,是大水田乡龙腾村的村民,2006年我与我妻子彭文慧从大水田乡政府购买了宅基地(位于大水田卫生院旁)修建了房屋,于2007年12月入住至今。在此期间,我们夫妇未因为宅基地与任何人有过相邻纠纷,亦无任何人向我们夫妇主张过宅基地纠纷。2025年1月4日下午,我妻子回家时发现原本关着的灶屋门被打开,灶屋后面的过道门也被打开,灶屋顶上的瓦面及横梁被损毁,家中一片狼藉。经查监控,发现当日下午2时许,本村的廖平凡趁我家中无人,偷偷潜入我家灶屋,莫名其妙地将我家灶屋顶上的瓦面及横梁损毁,故意毁坏我家房屋。廖平凡在与我家没有任何纠纷矛盾的情况下,趁我家中无人在家,故意毁坏我家房屋,其行为不仅属于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同时也是随意损毁他人财产的寻衅滋事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本应对其处以拘留。我们夫妇已多次向大水田派出所报案,要求公安治安立案并查处廖平凡的违法行为,但派出所至今不立案查处,案发至今9天了,大水田派出所依然不愿立案,廖平凡人已经去了广州,而我的家人,今年年都过不成!!我莫名其妙遭受无妄之灾,我们派出所却说调解,我调解什么呢,这就是典型的寻衅滋事损害公私财物,事实清楚,有视频和图片证据,恳请各位领导给予解决为盼,磕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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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人@@@ 2025-01-15 10:37:00

    网友您好:
    2025年1月4日,廖某会的妻子彭某慧来我局大水田派出所报警称家中被盗,民警发现廖某会屋后所搭棚子遭到人为破坏,不符合盗窃案件特征,后经走访调查,系同村村民廖某凡所为。经查,廖某会于2006年购买大水田乡政府国土出让土地后建房,2024年廖某凡继承其四叔廖某汉所拥有的山林。之后,廖某凡多次向村干部、乡干部反映廖某会夫妇屋后搭棚占了廖某汉的土地。我局大水田派出所积极向隆回县大水田乡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乡政府领导立即组织派出所、司法所、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处理此事,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隆回县公安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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