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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大一附院东区介入科医疗事故

时间:2025-01-11

涉及单位:老年部门

地区: 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

2024年11月10日,刘琳因脑梗头晕在河南省鹿邑县真源医院门诊进行治疗,后又因不放心,前往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复查。“在鹿邑县真源医院拍了片子,显示我弟弟是右侧椎动脉先天性狭窄,后又保守治疗了三天,刚好他(刘琳)儿子在郑州工作,就抱着保险一点的心态,让他父亲再去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复查一下。”2024年11月13日,刘琳入住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院区神经内科,在经过七天治疗后身体状况良好,准备出院。“当时我弟弟身体和精神状况都不错,上下楼、走路、说话都没问题,没想到就在准备出院的那天,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介入科一的医师马骥、李腾飞却说要做椎动脉支架手术。起初我们考虑风险问题,对于医师说要做椎动脉支架手术的建议是持否定态度的,没想到他们不停恐吓、诱导,说如果不做手术,病人后半生会瘫痪。

因为家属先前没有在院方的手术知情书上签字,医生也未向家属告知对于患者右侧椎动脉先天性狭窄的病情所制定的替代治疗方案,所以家属从头到尾都没想过医院会在种种情况下实施手术。

11月21日22时20分,从手术室出来的刘琳被转入住院病房。随后,刘琳出现右臂右手麻痹、干哕、呕吐带血粘液、说话不清、呼吸困难等症状,家属见状后多次找到当班医生李腾飞要求检查,然而医生却只来探视了两次。凌晨2点左右,前来探视病人的李腾飞医生在并未对病人采取仪器检查等诊断措施的情况下,告诉家属病人没事,甚至在凌晨4点15分第二次探视时要求家属关灯,不要影响病人睡觉。

4点47分,护士来到病房查看患者血压,发现患者已失去知觉,随后让患者家属离开病房,开始抢救。5点30分许,抢救失败,走出病房的李腾飞医生告诉家属患者因痰窒息死亡。然而,在随后出具的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诊断书中却显示,导致病人死亡的第一个原因是脑出血,后面4个原因均未提及痰窒息。


“当时做完手术,病人一直说不舒服,还呕吐血痰,那时候医护人员为什么不吸痰?做了椎动脉支架手术后院方也不把病人安排到重症监护病房,没有复查CT,这些都是我们家属想不通的。”刘莹说。在刘莹提供的李腾飞医生的录音中,李腾飞医生称“我负责的是一整个病区,不可能你来叫我一次我就能去一次。”

术后六个小时人去世,我们家属后面回溯整个就诊经历,发现了很多疑点,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操作从头到尾都在违规!”刘莹说,首先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患者及家属未同意的情况下,就对患者施行了椎动脉支架手术。其次,在患者住院治疗期间,医生未明确告知治疗方案选择、手术替代方案、手术风险等事项,在患者及家属明确反对手术治疗时,擅自对患者施行椎动脉支架手术。患者住院病历资料证明,《治疗方案知情告知书》、《手术替代方案告知书》、《手术风险知情告知书》等资料缺失。“这都是医院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严重侵犯了病人的权益。

此外,院方也存在篡改、隐瞒患者病例资料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患者在治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治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例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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