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09
涉及单位:衡南县第二中学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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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1-09
涉及单位:衡南县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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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一班班主任老师 没收手机不归还,且拿学生能否读书威胁学生,做事不公平,不在意学生感受,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难以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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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反映“衡南二中老师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无缘无故没收学生手机且不归还”的问题。我局收悉后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班进行调查核处,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的相关规定:“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高二1班班主任老师是一位认真负责的好老师,对学生既爱又严。对违纪违规及成绩退步的学生,他会跟学生交流,耐心细致的帮助学生找出问题;对私自携带手机进入学校的学生,他发现后要求学生上交手机,并贴上标签装袋保管,到期末放假时再交还给学生。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南县教育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