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07
涉及单位:济南卓越智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区: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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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1-07
涉及单位:济南卓越智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区: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2024年8月15日,济南卓越智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业务员以及业务经理蔡经理,以低投入,高回报,半年回本,技术简单易学,退履约保证金等为由,诱骗我们签订加盟合同!
后投入30多万,经营开店以后发展根本不是他们他们宣传的那样,天天赔钱,于是按照约定不干了提前15个工作日提前通知,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他们各种理由推脱逃避拒绝,态度蛮横!
后经过调查发现他们存在违法行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一品牌方的米瑾福拌饭项目并没有在商务部备案,没有招商加盟资格 也没有2家直营店且经营满1年的条件,加盟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退费赔偿损失!
第二 品牌方业务人员包括自称菜经理的人,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以退履约保证金为诱饵诱骗我们签订合同 存在违法行为
第三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这一期限被称为“冷静期”12。即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冷静期,被特许人仍然可以依据该法规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3。
合同签订时 ,品牌方并没有在合同里体现和说明,规避风险,逃避责任!
第四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21条:
“订立特许合同之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披露信息,并且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特许人在信息披露时应包含以下内容:
- 特许人及特许经营的基本情況,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人代表、总经理、注册资本、经营范国、直营店数量、地址和电话号码等。
- 特许人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背景介绍。
- 特许人备案的相关信息。
- 如由特许人的关联方提供产品和服务,则需披露该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 特许人或其关联方在过去两年内的破产或申请破产情况。
- 注册商标、企业标识、专利、专有技术、商业模式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文字描述
- 若经营资源的所有权属于特许人的关联方,则需披露该关联方的基本信息、授权内容,并说明当与该关联方的授权合同终止或提前结束时,如何处理特特许体系。
• 特许人(或其关联方)的注册商标、企业标识、专利、专有技术等相关经营资源涉及法律纠纷的情况过去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的特许人财务会计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摘要。-特许人过去五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包括案件性质、诉讼请求、管辖权和结果。
- 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重要违法行为记录,包括受到行政处罚超过30万元人民币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第五 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弟六条 规定细则
特许人在推广和宣传活动期间,禁止出现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行为,不应包含宣传个别被特许人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所得收益的内容。品牌方为了促成合同签订透露他们全国一百多家店铺,有的店铺日营业额几千,回报丰厚
第六 品牌方签约前未提前给加盟方明确产品、服务、设备价格,一直到店铺装修后开业前期才公布酱料以及用品的价格,且所有商品价格都高于市场价格很多
第七 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特许人在向被特许人披露信息后,被特许人应就所获信息内容向特许人出具回执说明(一式两份),
由被特许人签名,一份由被特许人保存,另一份由特许人保存。
由于品牌方没有向我们提供信息披露内容,也没有提及,所以他们没有我们的回执故此他们属于非法行为
恳请济南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对品牌方立案调查,返还履约保证金以及大量强制购买的酱料费用,赔偿损失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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