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22
涉及单位:法院执行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兹有许少林和李小艳共同欠我30万,其名下有房有车,均未查封,已过去20个月,才帮忙追回9.6329万元。
祁阳市浯溪镇灯塔村4组的许少林和李小艳,其两人为夫妻关系,于2019年8月26日向罗艳平及陈有国(我)借款40万元,其中罗艳平10万,陈有国30万元。现已过去5年,我陈有国只收回9.6329万元。
许少林和李小艳为半路夫妻,后者有一孩今年高考,为了政审,两人疑似假离婚,骗取执行局信任。
其二人名下有铺面房俩壕,共6层,一楼开了麻将馆及超市,二楼及以上全部租给务工人员。有湘mar952丰田牌车辆一台,均未查封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24年3月6日该案件申请执行人罗艳平与被执行人李小艳、许少林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罗艳平同意被执行人李小艳偿还106329元,不再追究李小艳的任何责任,也同意被执行人许少林分期履行还款义务,并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许少林、李小艳的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李小艳按照和解协议已向申请执行人罗艳平支付106329元,并根据和解协议向法院申请解除其名下车辆的查封,本院依法予以解除。
该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已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50000元,不存在法院不作为的情形。下一步本院将依法继续查找被执行人许少林的财产线索。
祁阳市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