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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损坏导致车祸,5年后方知权益而索赔

时间:2024-12-15

涉及单位:临澧县交通运输局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

2019年因为路面破损导致我发生车祸,事后报了交警,住了7天医院,人和车都有损失。那时候不知道找路政维权,2024年10月份通过自媒体认识到可以维权。2024年12月15日我主张我的民事权利,向常德巿临澧县路政索赔我的损失。

附:交通事故证明

2019年10月16日6时30分许,某某驾

驾驶湘J7WQ99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临澧县

刻木山乡伏牛村路段时,因雨天路滑及道路损坏,导致车辆发生侧翻,造成本人受伤及车辆受损的单方交通事故。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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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7****3553 2024-12-27 08:00:31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交通事故证明》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均属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证明具有法律效力。《交通事故证明》是交通事故的证据之一,不能修改。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证明》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超过法定期限未申请复核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举证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事故认定和民事赔偿。同时,当事人也可依据《交通事故证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解决民事赔偿等事宜。
    感谢您对临澧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理解,谢谢。


    临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20日

    157****3553 2024-12-26 15:54:00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道路损坏导致车祸,5年后方知权益而索赔”已收悉,现将回复如下:
    1、交通事故处理属交警部门,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时应及时反映,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来划分我局是否负该起车祸的事故责任。
    2、建议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后走司法途径维权。


    临澧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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