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5
涉及单位:交通运输部门,城市管理部门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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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5
涉及单位:交通运输部门,城市管理部门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
新宁县车位本来就少之又少到处设置障碍,导致老百姓开车无法停车的问题。新宁县新广场是游客散步的游玩的好去处。现在搞得不能停车给群众老百姓带来很大的不便。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撤除。
1.私设路障的举报行为,其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该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私设路障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对于故意破坏、妨害公共交通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公安机关有权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因此,当发现私设路障的情况时,受影响的个人或单位可以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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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市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新宁县崀之韵广场作为城市开放性场所,是市民日常游憩、健身以及开展文化娱乐活动的重要场地,每日人流量大、人员密集,其中老人与小孩居多。市民曾多次反映,社会车辆的驶入和停放严重影响了安全通行,也曾发生过机动车剐蹭撞伤行人现象,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为强化城市广场管理,切实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应市民诉求和省委巡视组的交办,我中心在广场场地权属范围人行道内增设安装阻车栏杆,以加强安全防护。此项举措属于规范管理行为,并非私设路障,亦未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以及《邵阳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另外,自去年起,我县秉持“能划则划”的原则,在建成区适宜区域均施划了停车位,崀之韵广场周边人行道也包含在内,力求最大程度满足市民停车需求。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新宁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