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1
涉及单位:湖南正思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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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湖南正思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收学生钱不排课也不退钱
一、事实过程:
在校孩子于2024年10月6日,在网上报名了湖南长沙“湖南正思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英语培训网络课程,在网上交了培训费用12500元,并网签了合同。
交了钱以后,正思齐一直没有安排上课,也没给孩子联系,后经孩子多次催促,还是上不了课。给孩子联系的就是一个销售人员,只是加了微信。
后来我们家长觉得不对劲,才第一次看合同,对方合同上既没有联系人,也没有公司或经办人的电话,就一个销售人员加了孩子的微信。让孩子要经办人或经理的电话,对方说什么都不给,我们就感觉不正常,如果是一个正规的公司,为什么连个电话都不敢留?匪夷所思,不可理解!就担心孩子是不是遇到了“网 络诈 骗”。
没办法,我们就在网上查呀查,好不容易才找到正思齐方一个电话,后经多次催促,要求上课,对方还是安排不了,而且态度恶劣,气焰嚣张。此外还发现对方合同上是“湖南正思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而收款单位却为“长沙见贤思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方没有告知,就让孩子转款,这明显就是二个法人单位,合同方、收款方不一致,明显违反合同法和税法,我们就感觉是不是上当受骗了。所以赶紧向对方提出既然上不了课,就退费吧。
对方说什么都不退,而且说要扣除50%的违约金,这明显就是格式合同、霸王条款。我们不同意,对方很嚣张地说,那你们就随便投诉和起诉吧!
我们大量上网搜索和参考,认为正思齐违约和违规违法的地方有以下几点:
1、不按约定上课,正思齐违约,又不退费;
2、格式合同、霸王条款,故意加大消费者的违约责任(消费者根本没有违约,而是正思齐违约)。扣除消费者50%违约金的表述既不对等,又故意加大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返还预付款的权力的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住所地法院管辖,不合理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的格式霸王条款。
3、合同方与收款方不一致,且不告知,涉嫌欺诈,不当得利,应当返还!涉嫌违反合同法和税法!
4、超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没有开展教学、授课的职能,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
5、没有事先取得“办学许可证”,违规欺诈领取营业执照。
6、正思齐微信公众号、网站,发布大量虚假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
7、合同方与收款方不一致,涉嫌偷税漏税!
二、诉求:
1、正思齐全额退还我们预交课程费12500元。
2、我们在网上发现投诉正思齐者众多,望有关部门核实正思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违规之处,并予处罚,为广大受其害者讨回公道。
2024.12.17
被投诉公司简介: 湖南正思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MA4T5Y2DXY
于2021-03-18在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李静,注册资本为200(万人民币)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润泽园社区枫林二路36号会山家园7栋808,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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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核查,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已责令被诉公司改正所涉及的虚假广告用语。针对您的退费诉求,经调解,因您违约申请退费,被诉公司表示扣除相应的人工、房子等各项成本,最终调整为扣除30%违约金,即退还12500*70%=8750元,您不同意协商方案,要求全额退款,其拒绝再次进行调解。涉诉双方未能协商一致,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依法终止调解,建议您通过其他法定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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