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9
涉及单位:冠市镇引田村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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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首先得郑重声明:我不反党、不反社会主义。明明是受害者,为什么要被当作阶级敌人一样对待?!我的信访就是信任地访问,是在国家设定的信访部门和政府平台的官网,实名认证,文明发声,我反映的乡匪村霸恶意扰民事件,事实清楚、是非分明、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已经持续反映三年了,不成想结果会是这样:“投诉举报三年整,问题还是无人问。民生疾苦谁在意?官胆相照不照民。”......没人问也罢,但我希望有人答:
1.肇事者一再故意捏造事实恶意诋毁中伤他人、长期寻衅滋事的恶德恶行是否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
2.五保户有没有“一保”是保他横行乡里?年龄大是不是就可以倚老卖老为所欲为?
3.肇事者到底是不是老年痴呆?有没有医学依据?
4.既然是多次通报冠市镇和引田村委了,那通报的目的是什么?冠市镇和引田村委应不应该有所作为?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是否有约束和监督的作用?
5.既然肇事者是五保户、年龄大、身体不好、无人照管,那镇办敬老院有什么理由拒收他集体供养而任由他为害乡里?相关领导究竟在其中起了什么作用?
6.能不能不颠倒黑白?搞没搞清楚到底谁是施害方谁是受害方?我父母长年受肇事者欺压、侵扰,一个被活活气死;一个被迫流落他乡,有家不能回......我们家的合法权益要怎么保障?
7.我不想再总是被忽悠被耍弄,也怕自己忍不住会骂人!这不正是有素养有礼貌的表现吗?被逼无奈逐级向上反映何罪之有?!有关方面有什么理由不解决问题只想解决反映问题的人?!
......
就这么简单明了的事:如果肇事者有精神病,请送精神病院治疗;如果没有精神病,请送敬老院集体供养。不知相关领导是什么心态,为什么总是要置受害人的心酸屈辱而不顾?任由事态的恶性发展?不觉得可耻吗?总是遛狗耍猴一样对待受害人的诉求,不觉得变态吗?
再次请求上级部门的领导以民生疾苦为念,从党风政纪的高度出发,督促相关部门和领导严肃认真地解决问题,而不是总在找借口、编故事,甚至把矛头对准受害人!用事实说话、用行动说话、用结果说话,还受害人公平正义,也还社会清风正气。谢谢!
此致敬礼!
求助人:罗湘林 上呈
2024年12月10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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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反映“请求解决持续三年的扰民事件”的问题,经我镇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人系您父母邻居罗某佳,自您反映该问题以来,镇村干部及冠市派出所民警多次找到您及罗某佳进行调解处理,同时向村支部书记、组长及组内老百姓了解您反映问题的有关情况,并了解罗某佳目前生活情况。
经调查,罗某佳系分散供养五保户,现年79岁,与您家为邻居,相距仅4米。罗某佳时常在自家门口喃喃自语辱骂他人,有时指名道姓,有时并未指名道姓,但不存在施暴等危险行为。因罗某佳年事已高,对于自己骂人的言行容易健忘。镇村干部及罗某佳亲戚一直在劝阻罗方佳的骂人行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他每次都表示不会再随便乱骂人,但事后又忘记自己说过的话,有时仍会骂人。为了让罗某佳不打搅您和家人,镇村干部及其亲戚一直劝说其去镇敬老院居住,但罗某佳坚决不肯。您也提出让镇里帮忙给您找一个公租房,同父母迁到公租房居住,远离罗某佳。镇里给您找到公租房后联系您,您又表示父母双方年纪大了,不愿离开老家的房子,不住公租房了。
因罗某佳的言行确实影响了您及其家人的休息,在双方都不肯离开老房子的情况下,村干部只得白天将罗某佳带到村部办公室休息,晚上再将其送回家。今年以来,罗某佳因身体欠佳,一直居家卧床,且于今年9月13日摔伤,生活不能自理,现由其亲戚照顾。
冠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