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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妇女主任挑唆家属阻挠村民办理丧事,并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乡镇调解员竟是其“表哥”

时间:2024-12-09

涉及单位:邵东市简家陇镇田塘村 简家陇乡司法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

(一)村妇女主任挑唆家属阻挠村民办理丧事,并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一、当事人信息

1.指控人:廖杰  廖明阳

地址:邵东市简家陇镇田塘村第十一村民小组

2.被指控人:宁冬阳

性别:女

职务:邵东市简家陇镇田塘村妇女主任

二、指控事由

廖杰、宁冬阳利用职务之便,挑唆家属,阻挠村民办理丧事,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三、事实与理由

1.事实概述

廖杰、廖明阳的母亲于2024年6月2日因病在邵东城区去世,按照家乡习俗,遗体需运回田塘村故居举办丧仪。在运送过程中,灵车需经过宁冬阳责任山路段。该路段于2016年修建,修建时无争议,村民一直自由使用。此时正逢雨后,山路崎岖路面泥泞,廖杰、廖明阳为保障灵车通行,自购砂石垫路。期间,挖机将路旁因去年冰灾发生倾斜且影响车辆通行的树木推向山里,宁冬阳见后当时未提出异议。

2.指控具体事实

(1) 6月3日下午,宁冬阳至廖杰、廖明阳家,要求支付5万元作为路段及树木赔偿。

(2) 廖杰、廖明阳未同意其漫天要价的赔偿要求,宁冬阳遂指使远在外地的家属驾车回村恶意封路,阻挠丧事,影响正常活动。

(3)廖杰、 廖明阳多次请求宁冬阳待丧事完毕后再协商,但遭拒绝。

(4) 村委会、镇司法、派出所先后参与调解,宁冬阳及其家属先是坚持索赔5万元,后强行索要1000元,且未签订调解协议,并扬言待出殡后继续拦堵此路。

四、指控依据

1.宁冬阳身为党员干部,未能履行共产党员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等义务,反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教唆家属索要他人财物,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群众纪律行为,严重侵害廖杰、廖明阳合法权益,损害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基层干部形象。

2.宁冬阳作为田塘村领导,未能履行职责为村民提供便利,反而乘村民悲愤丧母,重孝守丧期间,恶意堵路蓄意刁难,严重破坏公序良俗,造成恶劣影响,引发极大民愤。

五、请求事项

1.请求领导部门严肃党纪,对宁冬阳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给予廖明阳和群众合理答复,以维护党的威信和基层干部形象。

(二)乡镇参与来的调解员竟是其涉事人员“表哥”

1.事件经过投诉后,村里和派出所前后参与调解,但没能有效沟通,无法给予廖杰、廖明阳妥善答复。

2.后有自称简家陇乡司法所工作人联系调解,经核实此人是简家陇乡司法所所长何兵,但其另一身份是涉事人员宁冬阳的表哥。

廖杰、廖明阳对此有以下疑问:

1.对简家陇乡司法所所长何兵参与调解是以单位身份还是个人身份有疑意?

2.司法所对涉及亲属关系的调解事件是否有回避措施?若没有,当事方有权怀疑其公正性。

3.请上级部门回复以上疑问,并另制定其他人员参与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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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邵东市简家陇镇人民政府 2024-12-24 11:41:44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知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廖某阳母亲因病在邵东逝世,2024年6月2日在灵车运往故居经过宁冬阳家责任山路段时,由于该路段没有硬化且有树木阻挡,为了让灵车顺利通过,廖某阳买来砂石对路面进行铺垫,并对树木进行了清理。6月3日,宁冬阳到廖某阳家协商损毁树木和道路占用其承包山林等事宜,在协商过程中宁冬阳经询问其婆婆意见后,因价格问题两方未能达成一致。而后,宁冬阳婆婆和宁冬阳老公的弟弟李某泽从株洲返回,经协商双方未能就占地和损毁树木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期间李某泽将汽车停放在其责任山新挖的道路上,由于廖某阳母亲的灵堂设在靠近宁冬阳家责任山旁边,李某泽的汽车停放后对前来祭奠的人员进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导致矛盾升级。后在田塘村委、镇司法和简家陇派出所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由廖某阳出资1000元做为占用宁冬阳家山林和损毁树木的赔偿,李某泽将汽车进行了移除,廖某阳母亲丧事顺利进行。
    二、调解情况
    镇工作组成员组织矛盾双方进行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能调解成功。对于涉法信件,简家陇镇人民政府没有侦查权,期间,工作组成员刘某民就该矛盾多次与双方进行了沟通和协调,经过多次努力,双方矛盾未能得到调解。因您所反映的问题属涉法信件,建议反映人向简家陇派出所进行报案,简家陇派出所将按程序进行依法处理。
    感谢您对简家陇镇人民政府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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