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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云水麓园二期邦盛复式山项目楼盘违规销售

时间:2024-12-03

涉及单位:湖南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要投诉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含浦中路199号云水麓园二期邦盛复式山项目,我认购了该项目的4栋910房,支付了开发商20000元。在认购期间发现开发商存在逃避资金监管账户、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的情况,想请各位领导能够介入调查这件事,帮助退还我们的辛苦钱!

我在现场看房的时候销售说有特价房源,卖的很火爆。我还在犹豫买不买这个房子的时候,销售表示现在特价房源少,只有十几套,不买就买不到了,并告诉我们可以先交20000元定金,现在就是先交钱定下来,如果到时候不想要,可以再帮我们转卖,等转卖后再给我退钱。在销售诱导下交了20000元定金。回家和家人说了买房的事,家人觉得不靠谱。此时开发商又催促我去办理按揭手续让我尽快确定。我上网查找相关楼盘信息,看到开发商那边又新推出了一栋有特价房的消息,觉得认购的时候开发商存在误导,没有告诉我楼盘真实情况,现在由于又有新的特价房源,我的房子也不会那么容易转售,觉得自己被骗了。

在认购的过程中,按照销售的要求将资金转入账户名湖南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号为1050************3294。但是转账后发现开发商的监管账户户名为湖南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水麓园二期预售资金监,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长沙芙蓉支行,预售资金监管账号为43050177613600000665。我在网上查找了相关的规定,转入账户与监管账户不一致,开发商逃避资金监管,违反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第四条等相关规定。

在楼盘现场可以看到宣传周边教育资源的情况,开发商将此作为卖点进行宣传。现场有很多“书香文脉 优渥教育 10所学校环伺于旁”“家门守望校门 为孩子铺就成才之路”“洋湖西 靳江河畔 名校旁”等广告。现场并没有标注教育不确定信息告知书,会误导购买此房就可以入读附近的学校。我在网上查找楼盘周边的一些信息,并没有明确说一定能读。开发商以能就读周边学校的距离为销售卖点,过度宣传学校和楼盘的关系,误导有就读需求的购房者选择认购,该行为已经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含有承诺性的广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八条中有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开发商现场还使用了很多极限的词语,例如“新增地块限价高 位置偏 优质地块极度稀缺”“洋湖性价比之王 ”“洋湖神复式 ”等广告词语。我在网上搜索广告中使用禁止性宣传词:“极度稀缺”“洋湖性价比之王”“神复式”等。该广告已经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另外还有很多“洋湖中芯 中轴之上 ”“120%得房率”“百亿邦盛 实力筑城”“尽享城市 交通C位”“天赋贵脉 匠造人居”“醇享配套 执掌繁华”“享洋湖芯 居复式山”等广告,这些广告的依据在哪里?都是开发商自己在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广告中含有大量涉嫌虚假宣传的用词:“中芯 中轴”“C位”“湖芯”“城市核心”“120%得房率”“天赋贵脉”“执掌繁华” 等。该宣传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在现场的还看到开发商宣传自身的“10分城熟10大理由”的必买原因里所说的“更有实力的百亿房企 中国城市价值运营商、更宜居的生态环境 繁华却不喧嚣、更先进的智慧 未来重点发展板块、更便捷的立体交通 悦享生活从容出行、更纯粹的复式住区 启幕峰层理想居境、更中芯的繁华地标 缤纷永不落幕、更有潜力的区域 核心区的城市中芯、更多优质的名校资源 尽享十二年菁英教育、更深度的医疗保障 守护您的日常生活、更有温度的社区 悦享全龄乐活空间”,这些所说的都毫无依据,存在夸大宣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上述所有的宣传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的: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以及《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要求的: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开发商还教唆消费者改建加建的行为。在123平和133平样板间中,为达到宣传的120%得房率,将原本复式镂空的部分进行了浇筑夹层,扩大了上层的使用面积,并打掉了房间中的飘窗,扩大得房率。并将原本的半封闭阳台改为全封闭阳台,将阳台改入房间。该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三条: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

同时,根据《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活动,不论新建、扩建、改建,都必须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证后方可建设。在没有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证的情况下,开发商私自浇筑夹层,封闭式阳台等,属于严重的违规改建行为。

我在网上查找相关法律规定,现场要公示很多东西,但是我在现场都没有看到每套房子的价格公示何销售情况,也没有看到开发商的销售人员信息这些,这些都是违反法律规定。

本人反映情况均有相关证据予以核实,请相关部门予以查处、严厉处罚!希望领导可以严厉查处开发商逃避资金监管账户、违规销售和虚假宣传这些行为,恳请政府部门介入调解,协助退还本人被诱导所交这20000元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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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2024-12-10 10:54:23

    市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关于云水麓园退款问题。经核实,企业与市民已签订认购协议,协议具有双向约束性,且协议的签订属于双方自愿的民事行为,双发应遵守协议约定,履行协议职责。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建议市民与开发企业进行友好协商,如协商无果可走相关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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