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30
涉及单位:攸县电网公司、攸县网岭镇兴和村村委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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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30
涉及单位:攸县电网公司、攸县网岭镇兴和村村委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
省长:
我是攸县网岭镇兴和村周佳组村民杨丙秀(电话137870955**)。2024年6月,我家个人自留地(约0.3亩)被攸县电网公司强制征收(征收时家人全不知情),建设高架线路支架,共损毁山茶树15棵(按80元/棵补偿)、桐树43棵(按15元/棵补偿)。2024年10月底我村周佳组组长王敏送来补偿款共1695元,但未出示补偿款清单,也未安排村民(杨丙秀)签字。现向省长据实反应情况如下:
1.我家山茶树为1993年栽种,平均每年每棵山茶树可产山茶籽约50斤,可生产2.5斤山茶油,平均每棵至少能收入100元,15棵山茶树每年可创收1500元,10年至少可创收1.5万元。
2.桐树树龄近30年,平均每棵市场价应在100元以上,因征收时没有提前告知,且一直不知情,机械作业时所损毁树木大部分被埋在土里且时间较长,导致无法出售,全部损毁,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达4300元。
以上,农民杨丙秀认为补偿款标准太低,严重损害自家利益。本人今年72岁,没有退休工作资,收入来源非常有限,日常生活非常节俭,一直坚持劳动,甚至还打工挣钱,希望省政府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到农民的自身利益,关心和维护农民的劳动成果。特别是攸县电网公司、网岭镇兴和村村委在开展征收补偿工作中,存在强制征收、不出示补偿清单手续、侵犯农民利益等问题,且工作方法简单、不能正确回应百姓诉求。 因本人年龄大,不会收集相关证据,只是据实反应,请求省政府安排专人据实调查,并督促攸县电网公司、网岭镇兴和村村委合计补偿我家经济损失19300元。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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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自留地及山茶树等被强制征收且补偿过低》问题,网岭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标准,土地征收款是付给集体所有,不会给私人,现已付到组账上。征收的地是集体所有,并不存在属于私人的,损坏的树木,组里已按照国家规定给予1695的青苗补偿,另经调查,兴和村村委会不存在强制征收、不出示补偿清单手续、侵犯农民利益等行为,因您外出无法面谈,已与您家人联系,后续待您回家后,政府会再与您联系。
如有疑问,请联系网岭镇人民政府,电话:2480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