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29
涉及单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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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9
涉及单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市本级
尊敬的中院领导:您好!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在一审(2024)湘0102民初1063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存在不公,一审法院不顾同类案件判例,法官无底线的滥用自由裁量权,很明确的安全事故诉讼案,先拖后延再到不公平的判决,导致不得已走向二审上诉程序,于2024年11月19日(2024)湘01民终15259号在长沙中院进行,官司虽然已结束,但判决还没见到。因实在担惊受怕二审法官与一审法官串通官官相护再次无底线的滥用自由裁量权,损害弱势劳动人民权益,只能借助此平台请院长及纪委、监委监督,防范不公平的判决再次出现。我们的诉求很简单,请中院按类似安全案件作参考判决,这是很明显的安全事故案件,用工单位最起码要承担80%的责任,主要呈现如下:1.用工前没有进行安全相关培训;2.用工时没有采取安全防护,简易人字梯放在瓷砖地上打滑;3.发生事故时,听到求救声音现场管理人员没想办法救援;4.发生事故后,现场管理人员不及时送医,而是打电话请示老板导致送医时间拖延。这说明什么呢?说明这家公司从上到下都是安全小白,最起码从用工前的人员把关、岗前培训、用工时的防护、事故发生后的妥善处理等等没有系统的安全学习、培训和管理!导致现场管理人员只会打电话请示老板而不能更及时的给出应急措施来降低劳动者的损害程度!我相信只要是懂一点法律的人,都会清楚一审判决由受伤者承担主责的判决,法官是偏向了哪一方。这样的判决是完全不顾弱势劳动人的死活,受伤者的腰伤和腿伤伤残是要落下一辈子的啊,难道法官认为老百姓找工谋生是活该自认倒霉吗?天理何在!如果是这样,这个社会还怎么安居乐业,富国民强!再者说这样的企业如果对安全相关的问题不整改,后面还会出来怎样的案子占用法律资源,这还真不好说。
以上,是对一审判决不公又期待二审公平对待受伤劳动者的求助心声,还望尊敬的中院院长谅解并重视,监督秉公执法,依法按实重新改判,因为劳动人民视法律是天秤,相信公平公正!也实在不想层层上诉,走到这一步已是迫不得已,还请中级法院一定要公平公正的为人民办事,早日解决此事,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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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关于您所咨询的案件,目前尚在审理过程中,请您耐心等待审理结果,如有疑问,可与承办法官咨询。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