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28
涉及单位:江华县电力公司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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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成源是一名电力农民工本人于2024年阳历4月10开始在永州市冮华县涛圩镇,涛镇线涛草线担任工作负责人,于2024年公历10月25.26.担任涛草线停电工作负责人,中间并未出现任何违章情况,但在本人离开后,在没有任何违章下,不知情情况下,被永州市电网公司,拉入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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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电力行业被人用来顶替担责”事项,我局已收悉,并迅速组织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2024年5月27日,新建10kV瑶山线P10-P30杆机械立杆任务,因作业现场8:00开工,到9:30分现场都没绑定布控球,被国网供电公司认定为III类严重违章,计扣4分;2024年6月14日,新建10kV瑶山线立杆、金具安装、导线展放、拉线制作任务,因作业现场邻近带电的10kV东周线双石桥台区D48杆-D50杆低压线路,及跨越沱涔一级公路,现场勘察记录上无相应记录,被国网供电公司认定为 III 类严重违章,计扣4分;2024年6月20日,新建10kV瑶山线立杆任务,因作业现场有邻近或跨越的110kV线路、220kV和10kV线路,勘察记录、施工作业票及施工方案未根据现场实际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控制措施,没有体现与带电线路保持的安全距离,挖机立杆临近带电线路未体现接地措施,被国网供电公司认定为一般违章,计扣2分;2024年7月16日,新建10kV涛草线P69-P76号杆导线及拉线拆除、电杆移位、展放导线、拉线制作任务,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相关人员未参与现场勘察,被国网供电公司认定为一般违章,计扣2分。
上述工作任务,您作为工作负责人,未切实履行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多次违章施工,被国网供电公司累计扣分12分,于11月6日被国网永州供电公司安监部拉入负面清单。根据《国网湖南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违章工作管理实施意见》附件6:违章记分应用及惩处措施第2项:外包单位人员违章记分达到12分后,拉入市公司负面清单停工进行安全培训学习至少一周,重新参加安全准入考试。考试合格的方可返岗;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该事项属于国网湖南省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工作,建议您遵守国网永州供电分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积极参加培训学习、考试,争取早日通过考试,返回工作岗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大力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江华瑶族自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