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26
涉及单位:投诉至洞口县委书记那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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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竹市镇秀丰山背地金宝组林道余女儿林芳。关于竹市镇人民政府不作为,与村干部官官相护问题,因多次投诉林中孝(其房子现归在洞口县永香缝纫厂法人名下)强行霸占及破坏问题始终得不到实质性解决问题,竹市镇政府在处理我们的投诉时,每次均采用不实回应的方式,这种做法不仅未能有效解决问题,还导致矛盾的激化与升级,这已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与民众权益。
第一点:回帖里面的第一点厕所污水问题为镇联合县环保局督促当事人整改到位的不实回复,在上一个投诉里面已经详细表明了整个过程,是县环保局历经两次下来后解决的结果,跟镇联合督促解决没有半点关系,在6月18日第一次县环保局下来禁令后7月又接着排,反馈给村镇的时候没有一个领导引起重视,让其看现场甚至村长嚣张扬言他要看什么,还是再次投诉给环保局,县环保局下来解决的,如果反馈给村镇领导能引起重视并及时解决的话就不会出现第二次再投诉环保局待环保局下来解决了,在这里这条不实回复说明了没有依法依规处理事务,弄虚作假,未切实履行职责,存在不作为行为,破坏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损害政府形象。
第二点:回帖里面的村干部及镇司法所及派出所调解33次不实回复。在上一个投诉里面也详细陈述了整个过程。33次我们不知情不加评论,来我家几次多久整个有记录,关于派出所出面调解,也是第二次简单调解中镇领导委托林警官参与,林警官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开始部分已经先把矛盾危害甚至升级有什么危害已经做了一个法律上的普及,把那些极端事件的发生的案例也说了,林警官的话在警示我们每一个人及领导,但是我们的村长根本没有听进去,以为是单纯的在警示我们,其中提到的村干部跟他们没事一样,所以在调解过程中面对事实依据找不到借口发火离开现场。而且在提及我们的监控林警官在整个过程中与公安系统及他们内部监控专业人士调解过程中通话全程是免提,做到了公平公正,甚至晚上10点多带领其系统专业人士现场查看并不是如对方所说的,这细节此前投诉中都已详细陈述,而村镇的一再无理要求移监控,11月11日还要求此前经手的村干部来要求移监控(有录音),这表明村镇是对他们自己内部委托的林警官处怀疑态度,再提及司法所参与,上投诉也详细陈述其参与过程并未是真正解决问题,在事实面前袒护,激化矛盾,甚至离开前带讽刺性的和林警官说这个事他们处理不来,全靠林警官了。所以就出现了8月28日林警官来现场调解时对方扬言:哪怕是省里干部来她也不允许,甚至说林警官是县里领导还是镇里领导也好,她反正不认识。就是因为村镇领导的袒护,不作为,纵容村霸才导致面对派出所林警官都肆无忌惮,在林警官来现场要求未处理好不允许动的情况下第二天又强行动,对方自己先动手又自己报警,想着派出所会袒护他们,我们把相关监控视频证据发给派出所后,派出所安排去做笔录,笔录期间派出所民警都很和随和,在这里真诚的感谢竹市派出所的民警,这只能说不是每个领导都不讲公平!最后因为村镇领导的袒护,原本林警官答应会公平公正处理的,看到此情况,无疑村镇都是偏袒对方的,林警官也不再参与了。
第三点:回帖中的土地权属难分,取证困难不实回复。上投诉里面也详细陈述了。关于我们让步的后沟有协议,对方先违法再次霸占,领导也口口声声称我舅作为证明人签字了,那么让当面面对派出所和签字证明人对质为何村长不敢,还有村镇领导在村民走访期间也去了协议上另外签字人处核实真实情况已告知,甚至也去我家家族那都去走访了也告知了现在的争论两地根本不是对方的,就是一味的让我家族人来劝我们让步,我们家族人已经和村干部表明了这点事都处理不好只能证明你们不作为,此处让步的这里并非是现在的村干部参与处理签的协议,你们一直咬着说签协议时就已经浇筑好了混泥土砌的那高坎,没有占我们的,我们必须再让30公分,你们的依据在哪里?协议签字人还没有你们知情?这就是袒护不作为行为。协议签字人只要都当面给对方作证和你们说的一样,我就再让30公分无妨,如果协议签字人不能给他作证那就把属于我家的全部归还,我们是有证可以当面作证是我们的!如果不能归还也会强行要回来,那发生极端事件村镇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于侧面一处的霸占也是,和我家的界限是集体小路,不但被他霸占了,甚至现在还要把我们的强行霸占,我们拿出证据,你们面对证据和村民走访告知真实情况,又说取证困难,你们来现场看现场又说了对方根本就拿不出证据,那你们又何依据要把此地要归为对方名下,借口权属难分,你们这种不作为行为,严重违反公平公正原则!让人怀疑你们是吃了拿了才这样拼命袒护!违反《公务员法》。而且你们在现场,村干部也表明,对方父子俩敲破我们墙脚的时候有人亲眼看到,我们是为了保护证人不说出来,村干部也表明我家是被对方强行霸占,你们自己既然当面澄清事实,又故意袒护,你们这种不作为行为难怪导致现在扬言要整死我家的话放出来,对方肆无忌惮破坏也从未及时制止和监督修复,我家所有人的人身安全从此以后和你们村镇领导脱不了关系!甚至还调查我家人在哪里上班,住哪里!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难怪10月份巡视组来洞口,会在群里发那填好的平安民意调查表,是暗示大家怎么做。作为基层管理人员,发这种虚假的民意调查问卷属于滥用职权、弄虚作假,损害了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影响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要求。违背了如实反映村民的意愿。
对于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真实性,村镇都是全知情,11月11日委托前参与整个事件处理的村干部我家也表明了:监控不会移,是我家的地方全部归还,在两次让步的情况下,村镇一再阻拦,现在不会再让步!从2021年再次发生至今所有的监控视频,手机视频,照片,录音文件都有。对于这件事回帖中提到的司法所提供帮助,调解中司法所表明了调解中签订的协议无公证无法律效应,作为从95年开始强行霸占至今都未消停过,第29个年头了!我们也不会去起诉,我们怕找不到正规的司法所,但是只要不能公平公正处理,我们就不会停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整个事件也是因为村镇的袒护,不作为,纵容黑恶势力才导致矛盾激化与升级!恳请领导高度重视这长达29个年头的冤屈!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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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发布的“投诉竹市镇人民政府不作为,与村干部官官相护”一帖,我镇已收悉。
1.诉求人反映的生活污水排放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上门核实情况向当事人说明利害关系,同时报县环保局请求联合处置,通过县、镇的双边督促完成了问题整改。
2.帖中反映的土地权属问题,镇村两级在诉求人反映期间已进行了调解,但双方均未能达成一致。为了保障您的合法诉求,建议诉求人尽快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端,我镇司法所可提供帮助或法律咨询服务。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竹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