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26
涉及单位:临武县政府,临武县住建局,临武县紫金缘小区物业,业委会,开发商,郴电国际临武分公司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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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临武县住建局责令物业配合我出具允许施工证
紫金缘小区所有新能源业主面临无法在自有车位安装充电桩的困境,被迫出去使用高价商业电充电,每充满一次电多花50元服务费。我于2024年4月30日购买新能源汽车后,在办理充电桩安装手续时,获得了郴电国际的允许,但是小区物业(郴州市虹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拒绝在《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上盖章,导致无法安装。至今反映问题已7个多月,住建局声称换不下物业,阻碍国家新能源的发展。公然对抗县委、县政府打造锂电之都的政策,拿出一叠的相关文件政策,他们直接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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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情况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立即开展核查,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2月19日,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紫金缘安装充电桩意见征求事项,明确具体负责人专抓,物业股具体落实,具体负责实施投票。12月20日上午住建局牵头组织武水镇、沙溪社区、郴电国际、业委会全体成员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在业委会办公室召开了调度会,就紫金缘小区加装新能源充电桩事项进行意见征求,明确了由武水镇、社区及业委会具体负责实施,住建、郴电国际、发改积极配合此次的意见征求。12月20日下午,武水镇、沙溪湖社区和业主委员会联合公示了《关于征求业主是否同意在紫金缘小区地下室或地面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意见》,公示规定每栋只装12台,从23号开始投票,投票过程由属地政府进行监督完成。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动员业主参与投票表决,充分发挥业主的自治权力。对于充电桩安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或业主关心的其他问题,及时组织协调,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业主疑虑的及时解答。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