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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包庇一案

时间:2024-11-25

涉及单位: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市本级

举报信

尊敬的最高人民法院及各部门领导:

我张健英,虽不识字,但心中自有正义的天平。今日委托亲弟张勇代笔,不仅是要揭露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我与被告颜设华房屋侵占一案中的不公,更是为了寻求法律的公正与尊严。

在本案中,我作为原告,拥有合法有效的房产证,这是我对该房屋所有权的铁证。同时,我还邀请了参与房屋装修的师傅作为证人出庭,他亲眼见证了房屋装修的全过程,对房屋的归属有着清晰的认知。然而,令人震惊的是,这样确凿的证据在法庭上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认可。

相反,被告颜设华提出的所谓“借名买卖”的说辞,不仅缺乏确凿的证据支持,且其证人肖崇河更是未出庭作证。然而,法院却对这一明显站不住脚的主张给予了认可,这无疑是对法律的亵渎和对正义的践踏。

我深知,法律是公正的,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的种种不公,让我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了深深的怀疑。我不禁要问,难道法院的判决真的可以以情判决吗?难道法院的背后真的存在收受礼物的行为,从而导致判决的不公吗?

在此,我恳请最高人民法院及纪检部门领导能够高度重视此案,对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中的不公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我坚信,只有还法律一个清白,还正义一个公道,才能真正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同时,我也希望此案能够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关注司法公正的重要性。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打造一个更加公正、透明、廉洁的司法环境。

最后,我再次感谢贵高院领导及纪检部门领导对此案的关注和重视。我期待着贵院能够给出一个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让我这个普通百姓能够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正义的力量。

此致

敬礼!

举报人:张健英(代笔:张勇)

日期: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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