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6
涉及单位:眉山市工商管理局、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眉山市消费者协会、眉山市市长热线办公室
地区: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24-11-16
涉及单位:眉山市工商管理局、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眉山市消费者协会、眉山市市长热线办公室
地区: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
本人是通过微信视频看到了商家四川坚端高定新材料有限公司发布的房屋装修广告(后发现是虚假广告)微信联系上的, 于2024年4月3日被其公司陈经理欺诈诱导消费,在陈经理的谎言欺骗下被诱导签约了共享展厅套餐材料销售合同,合同内容与陈经理现场对我答疑的话完全不一样,我反复询问是否除了每平方米1480元外没有在额外收费其他的,陈经理说是的,除了水电,防水,拆改,封窗我自理外,其他地面、墙板包括电视墙、衣柜、厨柜、门等都是按他们装修设计效果图上包的,我签约的是共享展厅合同,装修完后作为他们公司的样板间展示3个月还送3. 6万软装,现在事实情况和陈经理当初说的和微信上发的完全不一样,存在欺诈诱导我签约消费,要求其公司按设计图上完成墙面、地板、柜子、门等样品房装修效果,现装修完毕没履行承诺要求其公司退还以下费用:一是减少的柜子和厨房门材料20平米29600元;二是贴瓷砖没美缝1800元;三是厨柜没台面1800元;四是材料运费由消费者出4600元,五是无电视背景墙8000元;六是地板与设计图质量款式不一样更换10000元,七是软装费36000元,共计91800元,扣除尾款2850元,应退还费用88950元。
处理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