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2
涉及单位:南璟滨江书苑-南盛物业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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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2
涉及单位:南璟滨江书苑-南盛物业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诉求1:8.1开始至今多收的水费退钱或者折成3.56单价的水费充值
诉求2:更改去物业缴纳水费,变为在长沙市供水公司公众号或者app直接充值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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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关于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及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未由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供水价格调整为2.19元/吨。终端水价由供水价格和随水费代收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构成,合计3.56元/吨。物业公司不得以水费为基数加收任何二次供水运营维护费用。
2.二次加压调蓄供水设施是为保障小区用户正常用水的公用配套设施,二次供水加压电费是保障二次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的成本费用。根据《湖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价调规〔2022〕620号)第二十七条,“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管理的二次加压调蓄供水设施,其运行维护、修理更新成本计入供水价格,不得另行收费。二次加压调蓄供水设施暂未移交供水企业运行管理的,其运行维护费通过收取的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解决。”长沙城区供水价格实施调整后,如部分物业小区无法通过物业费、租金或者公共收益弥补二次供水运行维护成本的,建议经物业公司或者业委会与终端用户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健全各项收费及费用分摊相关信息的公示制度,由物业公司或者业委会按照抄表周期对实际产生的二次加压电费和合理水损进行公示,按业主物业使用面积或用水量等进行合理分摊。
感谢您的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