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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市芙蓉区交通警察大队八中队

时间:2024-11-12

涉及单位: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2024年11月3日上午我在芙蓉区车站北路106附近过斑马线,有一辆右转弯的车辆以极快的速度挨着从我身边穿过,差点把我撞了,我把这个情况多次向芙蓉区交警大队反应,芙蓉区交警大队八中队的办理人员有意包庇该车主的违法行为,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主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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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芙蓉区委网信办 2024-11-15 11:39:51

    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联系当事车主前往交警岗亭询问了解,车主表示当日驾驶该车的为其一位朋友,现在外地出差,通过电话联系,当事驾驶员表示5日左右回长沙后会第一时间到八中队交警岗亭接受调查处理。经过芙蓉交警大队对此次事件的详细调查,未发现八中队民警有意包庇车主违法行为的情况,可能前期在某些细节沟通的处理上,您与交警的处理细节存在异议,我大队对您表示歉意。
    下一步,待当事驾驶员到询后,芙蓉交警将严格依照相关交通安全法规和程序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核实处理。后续,我们会不断改进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芙蓉交警大队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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