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4
涉及单位:浏阳市乐哥出行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24-11-04
涉及单位:浏阳市乐哥出行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
2024年4月28号下午6点半扫码骑了乐哥出行
在天马路不知道被谁拍照了
把照片上传到了乐哥出行的平台上
觉得被侵犯肖像权!
因为我朋友她没有扫车也被拍进去了!
跟客服沟通说随便去哪里投诉
她哪里不管!态度恶劣!
我的诉求就是免掉我违章扣费十五元!
道歉!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
您好,您的帖文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人前往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 经调查,您确系有载人行为。在您注册使用该公司车辆时已阅读并同意了用户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违法载人将扣款50元”。该公司取了15元作为教育和警示,且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予以终止调解。
至于侵犯肖像权的问题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管辖,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理解!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骑行电单车不允许载人。所以骑行电单车搭载人是违法行为。乐哥出行作为浏阳市交通服务运营公司,有责任推进这项管理,您注册使用该公司车辆时也同意了用户协议,该协议明确约定“违法载人将扣款50元”,事实上只扣取了15元作为教育和警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敬畏法律法规,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