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3
涉及单位: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邮政局
地区: 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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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3
涉及单位: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邮政局
地区: 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
本人是一名在湖南做拼多多的电商人,石首邮政局一名刘姓经理于8月20左右与我方口头达成协议,要求我方在石首邮政快递公司发快递,我方与8月25日左右开始发送快递,一直合作到10月1日,中间因湖北石首邮政局的原因。出现了8万左右的物流罚款,中间反馈给了邮政局管理人员李永华,刘经理,以及邮政局收款财务,出现推卸责任,让我去找个人,因而我方有37000左右的尾款未结,后经协商,他们答应我方提供物流罚款证据,邮政局审核理赔,从而签订了补充合同并特意注明了此条款,那知医签订合同我方发货后的第三天,石首邮政局违背合同,私自违法扣押我近9000件快递。价值110万余元,要求我方先对快递尾款进行支付。我们的物流罚款去找个人,从而造成我方因石首邮政局未揽收,未发出而导致的二次物流罚款10余万,其间拔打了邮政官方电话,石首市110,去了笔架山派出所,货物扣押点的东升派出所,还拔打了12345市政投诉电话,均未做出有效的处理方式,其间笔架山派出所出面协调,说我们按补充合同履行合同义务,邮政局方归还我方9000件邮件,在我方履行合同义务后,石首邮政局方不顾民警协调方案,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继续扣押货物,出现这样的事情后,派出所,政务投诉,只因石首邮政局是国家单位,对我们的罚款只字不提,让我们自己协商,只因我们是个人。所以得不到政府部门的帮助,难道邮政大于法律,让他们私自扣押货物,因他们的原因造成的罚款要我们来承担,我们相信政府,请不要让人民寒心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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