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31
涉及单位:湖南湘耀富通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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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31
涉及单位:湖南湘耀富通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我叫谢文兵,娄底市娄星区石井镇水口村村民。2024年8月底,我村在没有任何消息的情况下突然建设一座养猪场,距离我家和婶婶彭细吾家仅30米。
事后经我们了解,这座新建的养猪场,连村干部都不知情,只有村书记谢时文一人知道。这座养猪场由湖南湘耀富通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据说主要是为了套取国家资金。而早在2019年,该公司便在我村建设过养猪场,但仅养了三批猪后养猪场便闲置了。由于之前未作无害处理,导致养猪场附近的水塘、水井、小溪臭气熏天,鱼虾死亡,人畜完全不能饮用。家家户户虽然装有自来水,但时有时无,根本无法保证正常用水,给附近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村民虽多次向村、镇反映,但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
由于养猪场距我家和婶婶家30米,而且就建在我家和婶婶家房屋的上方,可以说,养猪场建成后,猪屎在上面流。因此,我们多次向村、镇、区里反映,村镇区的答复是养猪场已经批下来了,不可能不建,而猪场老板更是嚣张表示:“不能建,也要建。”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五条规定:1、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2、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3、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4、动物饲养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5、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6、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值得指出的是,这里的“居民区”,也泛指居民,事实上,这座养猪场距民屋仅300米。
试想一下,距居民仅30米,每天不仅要闻着熏天的臭味,还要听着嗷嗷的嘈声,会是一种什么滋味?那么,这座养猪场是怎么批下来的?什么时候批下来的?它是否国土、环保等手续?一个问题频出的企业为什么能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复?公民的合法权益谁能保护?如何保护恳请上级有关部门、有关领导为我们作主,伸张正义。
举报人联系电话:1667038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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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文兵同志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石井镇人民政府已收悉,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您反映《养猪场距离居民30米,百姓合法权益谁能保护》的问题后,娄星区石井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湖南湘耀富通生态养殖基地于2021年9月底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并建设投产。该公司采用菌草微生物发酵床技术养殖,该技术利用菌草微生物对排泄物进行降解,降解过后的排泄物通过沉淀后制作成有机肥,用于农业生产。该养殖场地点位于娄星区石井镇水口村栗子组。2023年底该公司决定停产扩建,并于2024年4月完成扩建相关手续办理。在养猪场施工建设过程中您及您的亲友对养猪场建设的合法性提出了异议,并将情况反映至水口村、石井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相关单位也多次组织企业和您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但因您提出的要求企业认为不合理不合法,故该问题未得到解决。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深入调查,积极协调农企矛盾,依法保障企业和村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我镇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养殖场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监管,保障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不受污染。感谢您对娄底市娄星区石井镇人民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希望您后续有其他问题及建议,在第一时间向石井镇人民政府反映。
娄星区石井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