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限制微信

时间:2024-10-31

涉及单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地区: 云南省,昆明市,

1.本人于2024年10月31日11点23分左右收到一条微信支付的通知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当前账户已被限制使用。云南省昆明市龙盘区人民法院的要求,当前账户的交易功能已被限制使用。本人从未收到过云南省昆明市龙盘区人民法院何形式的裁定书,无论是书面或电子版都没有,随后本人登录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在线小程序等查询,均没有任何关于本人的诉讼结果,如此突然无告知的冻结个人微信账号,已经严重影响到本人的正常生活,不论是生活日常、吃饭、出行,全部都离不开个人微信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从未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无论是住所地还是经常居住地,均不是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综上所述,本人产生合理怀疑是否被网贷公司或者第三方催收公司非法填写法院虚假信息申请导致微信账号支付的冻结,无论是该冻结通知中信息真实性,还是遵循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则,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不具备管辖权,希望有关部门能核查调查,及时解除本人微信账号的冻结。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处理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