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30
涉及单位:庆阳仲裁委员会
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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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30
涉及单位:庆阳仲裁委员会
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1.庆阳仲裁委员会违规受理网贷债权转让仲裁,申请人青岛源信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人之间的追偿权纠纷,本人未收到任何通知、相关案件信息没有,直接被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冻结本人名下支付宝,微信,银行卡,已经影响正常生活,没有办法上班,没有钱吃饭,还要交房租水电。
庆阳仲裁委员会于于2024年6月7日受理,案件编号为(2024)庆仲案字第A2287号,有关事项请与办案秘书李慧慧联系。联系电话:0934-3228896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35号。
法院执行文书编号(2024)冀02执6422号。联系电话:0315-2067189。
2.本人从未与青岛源信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过任何债权关系,未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双方未约定仲裁,本人质疑青岛源信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违法合同法规定,存在超范围经营,单方面发起仲裁,没有双方事先约定,随意变更合同条款,并且伪造本人签署补充协议;庆阳仲裁委员会违规受理仲裁,本人不同意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债权转让前该网贷存在违规收费,该公司只把部分合同债权摘取出来仲裁。
4.庆阳仲裁委员会所发信息不知真伪,电话无法打通,请求协助解决本人诉求,撤消此次仲裁,如需解决请至本人长期所在地深圳市人民法院解决问题,感谢!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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