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9
涉及单位: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人民法院
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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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今2024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22 分 27 秒,发现微信零钱提示本人名下的所有银行卡被冻结限制。随后在微信零钱查到【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冻结金额 241.61 元,文书编号:(2024)鲁1621执保1673 号,提示司法冻结冻结本人名下银行卡及微信!但本人微信及银行卡支付限制之前未收到任何裁定书,惠民县人民法院未做任何尽职调查,就提直接冻结本人名下银行卡及微信。本人被冻结后无法正常生活(本人在外地)当时正在高速路行驶,因被冻结无法下高速。本人在惠民县人民法院网并没有查询到编号:(2024)鲁1621执保1673 号保全文书。所留电话也不确定是否真实的法院电话(因本人拨通提示信息电话居然告知我需要自行联系宜信公司协商处理),本人目前为止没有在惠民县人民法院查询到关于本人案件信息。本人在此之前没有收到过任何电话、短信等任何方式告知这一消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异地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货车司机,常年往返于甘肃、内蒙、新疆、西藏。无论是户口所在地、住所地还是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山东省惠民县。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管辖原则,惠民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请贵院解除我的银行卡及微信冻结限制。2024 年 10 月 29 日 11:50 分联系该法院 05438607728 工作人员让我等待宜信公司电话,并告知法院没有宜信公司原告电话。随后在 2024 年 10 月 29 日 13:19 分接到归属地为广东揭阳联通的手机号码 13192961053 的来电,自称宜信法务部工作人员,并要求添加其微信发送:对公账户名:恒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账号:9550880055238201219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运营部、要求归还有零有整的具体金额。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网贷平台5年内债权不得非法转让。所提及相关网贷本息金额严重超出国家法律规定,属于非法放贷平台。另外惠民县人民法院通过法律手段帮助不合规的网贷平台进行不合规定的催收行为实名举报,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协助不合规的网贷平台进行不合规定的操作,利用法律手段成为不法分子敛财催收的工具,希望严查惠民县人民法院不良风气!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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