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9
涉及单位:山西省晋中晖红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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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9
涉及单位:山西省晋中晖红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6月28日投诉淼弘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整整两个月了,该公司至今未正面答复,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
我是一名上海退休老人。今天6月 18号无意中通过短视频收听到自称是淼弘科技周飞老师的直播,听信了他的虚假宣传:“只要下决心跟他学习短视频直播,不受年龄、职业限制;无论是否有基础,他都会一对一,面对面,手把手地负责教会,也不必担心货源问题,他有自己的食品加工厂,月收入至少千元以上”。最可恨的是他承诺了“如果不满意,七天内可全额退款”。同时他还再三强调“为保证学习质量,他只收十名学员”。听了他的话我很激动,当时已是夜晚十点半多了,我来不及和女儿商量,和报名老师确认是周飞老师的班后,就毫不犹豫地通过微信支付给淼弘科技公司2880元钱。想不到接下来因这2880元钱至今和淼弘科技公司产生了经济纠纷……
我6月25号付款后,班主任老师要求登录网上听课,我因不会操作让女儿帮忙。女儿发现“酷学抖金”网络存在风险,而且明确提示“该应用未依照国家政策进行备案,可能存在网络诈骗、病毒、获取用户隐私等恶意行为,已完成备案的开发者可前往申诉”。我问老师是否还要登录?回答是“同学。点击无视风险,继续安装”。女儿没给我登录,果断让我停止学习,立即申请退款。从6月25号付款到27号申请退款,仅仅两天的时间,对方竟一反常态,说我抢占了周飞老师的名额。周飞老师只承诺七天不满意可全额退款,并没有其他附加条件,班主任这是强词夺理……女儿看商家不给退款,就在微信支付平台提交了对淼弘科技的投诉;先后提交了三次,商家都视而不见,置之不理。后来微信支付平台客服打来电话,说对方根本不予理睬,微信平台不是执法单位,建议我通过其他渠道继续投诉,还承诺如需要的话他们会积极配合,提供帮助。
后来实在没办法,我就想和周飞老师单独谈谈,要求添加周飞的微信,班主任以各种理由推脱。当时网上宣传被骗钱款想追回去找律师,我找律师咨询了此事。律师翻看我的聊天记录后,提出两点质疑: 1.当事人支付款和签合同对应的都是淼弘科技公司(湖南),可对接的班主任和指导老师却是晖红科技公司(山西晋中);2. 报名是周飞老师的班,群里却没有周飞。指导老师的实名是““宇。我在群里提出疑问后,那个指导老师说淼弘和晖红是一个单位,还说自己就是周飞,真是可笑!明明实名是**宇,硬要谎称自己是周飞宇。面对这种人真是无理可讲,我只能再次求助律师,律师说“商家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理应在合同中注明两个公司的关系,他通篇看了合同,内容里面只字未提”,律师说如果是这样,当事人完全可以视为无效。至于周飞就是实名中的**宇,更不可信,除非拿出具有说服力的证据。前面班主任还承认是因为周飞的微信在维修,只能用其他人的实名,后面这个指导老师却说周飞就是他本人,还自己编出一个实名中的**宇就是周飞宇,真是天方夜谭!
上个星期我接到一个自称是湖南淼弘科技公司财务的女士的电话,说收到了我的投诉后,公司同意退款500元。我放下电话就在群里问指导老师,退款的依据是什么?他说是学员个人原因,听到这话我真的是无语了。自6月27号起和商家交涉退款以来,我越来越看清了淼弘科技公司从一开始就设下了一个编局,首先是通过虚假宣传,获取消费者的信任,一旦拿到钱后就一反常态,任凭你怎样交涉都无济于事!就我个人而言,且不说我是因网站存在风险未登录,一节课都没听;甚至连教材也没领到。凭什么说是我个人的原因造成的?真是可笑至极!试问: 难道商家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如果不是听信了你们的虚假宣传、如果没有周飞那一句“如不满意,七天内可全额退款”的承诺,怎么可能骗取那么多人的2880元钱?还
是应该理解你们的心情,这好不容易骗到手的钱,怎么能轻易地退回呢!群里的“指导老师说我不应该纠结晖红和淼弘两公司的关系”;我一个在大型国企工作了30多年的人,连自己投诉对象都搞不明白,正象律师所说的那样,我的钱和合同对应的都是淼弘科技公司,自然要和淼弘的人交涉了,跟晖红科技有什么关系?你是晖红科技的人,在问题没搞清楚之前,我根本就不相信你能合理的解决问题。
近期,我所居住的小区内有一位老人也象我一样在网上遭遇诈骗,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组织本小区部分老人防诈骗学习,会上我讲述了自己被骗的亲身经历,提醒大家能吸取我的教训,擦亮眼睛,千万不能轻易相信谣言,会后警官找我仔细了解了情况,并且作了笔录。
女儿几次劝我不要因为这点钱伤了身体,我想既然淼弘科技有限公司都无视自己的企业形象和企业诚信,我一个退了休的老人还有什可顾及的呢?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正好借此机会多动动脑子,练练文笔,就算是花钱买教训了!只要问题不解决,我就会不厌其烦地一直投诉下去,目的是让更多的、像我一样对网络一窍不通的老年人,捂住自己的养老钱,谨防上当受骗。同时也呼吁当地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严惩这些不法企业,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老百姓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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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你好!经查,前期我局执法人员通过注册登记的联系方式、地址均无法与湖南淼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我局于2024年7月30日将该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接您的留言后,我局执法人员又与该公司联系,通过注册登记的联系方式、地址仍无法联系。据此,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依法终止调解,建议您通过诉讼等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