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9
涉及单位:华容县治河渡镇乡政府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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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9
涉及单位:华容县治河渡镇乡政府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
我的“救命田”何时归来?盼正义之手拨乱反正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岳阳市华容县治河渡镇轭头湾村九组的王必红,怀着万分焦急与恳切的心情写下这份求助信,恳请领导为我主持公道,解决我长期被搁置且饱受困扰的土地责任田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工作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基石,在此过程中,我们应依据2013年、2014年中央1号文件,以及湖南省文件、华容县土地确权颁证文件相关要求来执行。这些文件为我们的土地权益保障和确权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指导方向。我请求领导督促治河渡党委书记认真落实这项工作,完善相关制度。严格依照土地颁证原则,依法依规推进,将土地经营权的管理纳入正轨,尤其是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原则,细致梳理农户承包地的各项信息,如面积、地块数量、形状和坐落等,并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让农民的土地有明确的“身份”,同时实现信息化管理。这一系列工作的落实,对于解决我目前的困境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2018年,人民法院对我与王淑兵、王必胜之间的土地争议作出了公正判决,判定他们的合同无效,这本应是问题解决的曙光,然而现实却让我陷入更深的绝望。直至今日,法院的判决如同空文,我的土地责任田依旧被强占。王淑兵恶意与王淑军和刘玉珍交换土地,而王淑军和刘玉珍竟无视法律威严,继续侵占我的土地,这使我的生活失去了重要的保障。
2020年,市领导发处理函到县里,要求乡镇解决我的问题。当时,乡政府的谢书记和乡政法委张志勇与我达成口头协议,承诺每年给予我2000元缓解困难,由民政办徐主任负责办理。但今年,徐主任却矢口否认,虽经协调,却最终敷衍了事,我的困难不仅没有缓解,土地问题也毫无进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我的情况正符合此规定,土地问题理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同时,《土地管理法》也明确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争议应由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对我而言,这片责任田是我生活的根本保障,也是我合法权益的核心所在。我深知政府工作繁重,但我的问题已经拖延太久,这给我的生活带来了难以承受的困扰和不安。我渴望能回到自己的土地上劳作,收获应得的成果。
我诚挚地希望在领导的督促下乡政府能尽快行动起来,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让强占者王淑军和刘玉珍归还我的土地责任田,让我能重新拥有这片维系我生活和尊严的土地,也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在这片土地上得以彰显。再次恳请领导关注我的诉求,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处理,给我一个公正的结果。
此致
敬礼!
王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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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
2024年11月1日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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