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6
涉及单位:秉言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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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6
涉及单位:秉言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本人系海蓝和光业主,与金科物业的纠纷,在走诉讼程序。
秉言律师事务所陈大达律师,知法犯法,将律师函贴在本人家大门口,引起邻居围观,致使本人名义受损,给本人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
本人并未入住当事房屋,是由邻居告知,我才得知有律师函。
我听说,律师不能对当事人做胜诉承诺。陈大达律师,你为什么知道我一定会败诉?你作为法律行业从业者,就能对对方当事人做出败诉恐吓吗?
请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对秉言律师事务所陈大达律师严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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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首次投诉原则上由律师协会受理和查处。对律师协会处理决定不服,投诉人再次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受理和查处。”第五条“投诉人应当提交投诉书、身份证明及证明被投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据材料。投诉书应当写明被投诉人姓名(名称)、投诉请求、违法违规事实、投诉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投诉人人数众多,没有委托共同代理人的,应当推选代表人。代表人代表全体投诉人参与投诉处理程序。代表人的选定、增减、更换,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司法行政机关。投诉人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提交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诉人是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委托他人代理投诉的,代理人 除提供上述投诉材料外,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所函。投诉人应当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建议您采取书面投诉的方式,投诉材料包括书面投诉信、投诉人身份证明材料、相关证据材料,投诉地址是长沙市湘府东路258号双塔国际广场B座23楼长沙市律师协会权益部,联系电话:0731-85408110。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