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6
涉及单位:常德柳叶和园物业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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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柳叶和园新房2021年,因房屋质量问题,卫生间漏水,多次整改,最终导致翻仓,墙皮脱落,电路不通,导致交房延期,整改至2024.4月完成,此期间物业严重不作为,向物业反应问题处理不及时,各种理由推脱,工期延长。现全额催缴物业费,名副其实的只收钱不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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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小区配套环境存在瑕疵需整改、房屋维修等情形与物业费问题,分别属于不同民事合同、不同民事主体的争议。维修整改问题,是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争议;物业费是物业公司与购房者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争议。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2、《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了业主应当支付物业费的义务。因此,只要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常德柳叶湖住建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