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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房,没有任何相关手续

时间:2024-10-25

涉及单位:宋家塘办事处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

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您好!我们是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宋家塘街道青龙村13组的村民,现就本村村民孙应时严重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占用基本农田、违规建房,村霸持刀伤人等问题,向您进行实名举报,恳请贵部门高度重视并尽快查处。主要问题

(一)违法占地孙应时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擅自占用我村基本农田,这一行为严重破坏了耕地资源,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二)违规建房、一户多宅基地2020年上半年,孙应时在一户多宅基地的情况下,且未经得村邻同意,未办理完成建房手续,擅自占用我村基本农田违规建房,影响了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和农业生产,并已经引发村邻矛盾。(三)暴力威胁,村民受伤2024年10月19日,孙应时更是变本加厉,使用暴力手段指使人员提刀威胁、打击阻拦违建施工的村民。在此过程中,已有村民受伤并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村民随即报警,但至今已过6天,事情仍未得到妥善处理

(四)多次上访,未能引起重视自2020年5月4日起至今,我们多位村民已多次向村委反应无果,转向街道办事处、住建局、信访局、城管等多单位进行上访,但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在此期间,孙应时的违规建房施工一直未停止,我们持续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均未得到有效处理,以致事态不断恶化。

二、基本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5条的规定,农田属于农用地,用于农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建设。《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规定,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凡有上述情况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予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如果持刀威胁他人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还破坏了社会秩序,那么可能构成第二百九十三条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根据该法条,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综上所述,孙应时原本存在宅基地,本次违法占用农田建房是属于一户多宅基地的行为,应予以制止。未办理手续使用农田违规建房行为,请邵东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拆除恢复原貌;村霸持刀伤人等行为,构成犯罪的,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以上情况,我们恳请贵部门能够尽快介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依法依规对孙应时的违规建房、村霸持刀伤人等行为进行查处。同时,我们也希望贵部门能够加强对基层组织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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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家塘街道办 2024-11-12 15:48:51

    网友你好,留言已收悉,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我办已安排专人进行深入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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