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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违规冻结微信零钱

时间:2024-10-24

涉及单位: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地区: 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市辖区

本人在2024年10月24日12时10分发现微信支付被限制,在微信客服收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限制微信支付,文书编号:(2024)川7101执保5011号]。但本人未收到任何裁定书,包括纸质和电子形式的,也未收到短信或者来电通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却依然强行冻结本人微信零钱,本人日常生活离不开微信,限制以后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

1、本人拨打微信客服平台以及冻结页面提供的电话(028-67086676  028-67087667),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占线。

2、本人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官网并未查询到编号:(2024)川7101执保5011号。

3、本人目前为止没有在互联网人民法院查询到关于本人的案件信息。

这个行为严重违法违规,投诉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互联网法庭。冻结名下微信零钱资金,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任何纸质与电子通知。

拨打法院电话(028-67086676  028-67087667)总是无人接听,话务人员全忙。

还严重扰乱了负债人的生活,造成最低生活费用无法得到保障,我作为一名不本分的负债人,欠钱天经地义,在努力想办法与网贷平台协商。延期或分批还款。但法院与网贷催收平台这么做,实在卑鄙令人讨厌,希望有关部门彻查此违法违规并予以纠正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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