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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甘棠镇派出所所长刘峰办理刑事案件

时间:2024-10-23

涉及单位:甘棠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

2023年8月11日刑事立案,2024年2月5日到湖南省公安厅请求上级机关督办,所有的督办都是移交到该案子的办案单位甘棠派出所,甘棠派出所在信访2个月后的信访回复都是该案子正在侦办中,很好奇该案子是否属于案情特别复杂,需要侦查1年。甘棠派出所在2023年6月27日到9月26日一共出警27次,但是每一次出警都不制止加害人的寻衅滋事行为,只是来工地现场看看,口头说一下就回去了。

现在已经到了2024年10月19日了,刑事立案已经14个月了,在红网上面多次发贴公安机关的回复都是刘桂平对你们做出的治安处罚在走行政诉讼。刑事案件做出治安处罚,而且治安处罚还不发告知书给受害人,很是好奇这个到底是何种原因。红网上面的回复都认为是该单位的行为,希望你们的回复可以经受的起时间的考验。

受害人多次红网百姓呼声,问政湖南,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网络平台都是把该信访转移到办案单位甘棠派出所,希望甘棠派出所所长刘峰不要让受害人一直这么等待下去,不要让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等精神到了甘棠就依法不下去了。

尊敬的双峰县甘棠派出所所长,2023年8月11日刑事立案的案件可以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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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峰县委网信办 2024-10-31 17:13:04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邹某容家财物被损毁一案于2023年8月11日由我局对该案受理为刑事案件,2023年8月18日对该案立案侦查。该案正在侦办中,同时甘棠镇政府正在加大力度做矛盾化解工作。

    双峰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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